标 题: | 关于“征用金山大道与东二环中央的3亩土地”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内容: 化龙镇草堂村位于金山大道与东二环中间有3亩土地,村民到该地块去耕作很危险,由于土地的面积太小,夹在金山大道与东二环的中央,来往的车辆频繁,为此,建议区政府征用。 |
问题答复: | 郭桂添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第140号《关于“征用金山大道与东二环中央的3亩土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办会同化龙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该3亩农用地夹在京珠高速、东二环与化莲公路中间,村民到此耕作的确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及进行套图,该宗土地其中2.68亩属于即将实施的广明高速公路的征地红线范围,剩余0.185亩土地属于京珠高速与广明高速公路之间的夹心地。因此,我办同意你提出的征地建议,并将积极协调和落实在实施广明高速项目时征用上述土地。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