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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建议政府加大投入解决医疗欠费问题的议案
问题内容:

理由:

医疗欠费及财政补贴状况:     

一、番禺区卫生系统病人医疗欠费状况:                       

    近10年,卫生系统病人医疗欠费共4643.448万元(不含南沙区),财政补贴共530万元,剩下4113.448万元全部由医院承担。2003年以前群众医疗欠费财政补贴金额为零,2003年以后每年财政补贴100万元。

二、医疗欠费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不得在危急患者欠费的情况下拒绝抢救,否则,将视为违法。就构成了医疗欠费发生的条件。最重要的因素是卫生系统医疗机构承担了政府大部分的责任,体现了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为政府和人民无私奉献,为弱势群体急眼前所急。大量无单位、无家庭、无保障的低下阶层人士到公立医院诊治后就扬长而去,有些还要免费提供餐饮及护理照顾,成为第二收容所。

    (1)社会因素:A、企业经济效益引起欠费,部分企业效益差使职工享受的医保中断。B、突发事件,急诊抢救后部分患者在治愈或死亡后逃逸或无人认领尸体等。C、社保部门与医院意见不统一而造成的欠费。

    (2)患者因素:A、经济困难的自费人群引起的欠费。B、恶意欠费,部分患者其实是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但使用假名、假地址在各个科室或各间医院进行治疗,病情好转后逃逸。有些病人病程长,病情重,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家属放弃病人而逃逸。有些病人对医疗效果不满意,故意制造事端,或误认医疗事故而恶性欠费。

    由于现时政府及普罗大众对医疗这个民生问题非常关注,连续几年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一降再降,很多规模较小的镇级医院生存十分困难,经营时间越长负债比率越高,每年的医疗欠费累积更是雪上加霜。

    连续3年人大代表提交议案,仍未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未有改善措施。

    办法:(1)政府承担责任,将医疗欠费纳入每年财政预算。(2)建立医疗欠费救助基金会,吸纳社会慈善资金,争取区慈善会支持。(3)建立医疗欠费追缴机制。

    建立社会诚信制度,提高全民诚信意识。       

问题答复:

吴结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第41号《关于建议政府加大投入解决医疗欠费问题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医疗欠费问题日益突出,对医院乃至社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据不完全统计,2006~2008年,区内18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欠费达到1898万余元,仅2009年一年,医疗欠费达648万元,其中区中心医院达233万元。区财政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每年都专项拨款100余万元,用以解决医疗欠费问题,但仅占欠费约15%,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巨额医疗欠费打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医院资金周转,制约了医院发展,最终影响了患者就医。因此,加强我区医疗欠费的管理和研究,减少其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的利益,已刻不容缓。

一、医疗欠费原因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医德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履行救死扶伤的义务,无论病人是否有支付能力,医疗机构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抢救和收治急、危、重症病人。但对救治费用由谁来承担,却没有明确。产生医疗欠费的原因有:

    1.对医院性质认识偏差致欠费。一些人错误地把医院等同于福利院,欠费者心安理得,偿还义务观念淡薄,或存在投机、占便宜的心理,恶意拖欠医疗救治费用。

    2.贫困性医疗欠费。由于医疗费用超过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一些患者确实贫困无力缴纳医疗费用,特别是“三无”人员、下岗人员及低保等特困人员。

    3.媒体导向引起欠费。目前,医疗纠纷报道不时见诸电视、报纸、杂志等,虽然对规范医院行为、保护患者这一特殊消费群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给医院留下了不少后患。一些患者借机寻事,其目的就是想减免医疗费用,甚至以赔偿相威胁。动辄上诉法院,或披露于报端。医院碍于声誉,只好忍气吞声,减收医药费用了事。

    4.突发事件促成欠费。如民事纠纷、治安案件、食物中毒、水灾等。由于上述事件社会震动大,抢救活动容易引起政府及各方面关注,患者多数为无辜受害者,医院必须全力投入抢救、诊治,但医疗欠费往往无人问津。另外,工伤或交通事故病人与第三方往往以责任未确定为由,双方均拒缴医疗救治费用。

    5.医疗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欠费。由于未合理施治、合理用药,以及医疗纠纷、事故等发生失理于人,造成收费不成,反而赔偿一大笔费用;收费价格执行不彻底;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病人住院押金不能及时催交,费用不能及时反馈临床,检查、治疗费用送达滞后等等,造成欠费、漏费。

二、解决办法

    我区针对医疗欠费原因,因时、因地、因事制宜,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有效减少医疗欠费,逐步解决医疗欠费问题。

    1.区财政逐年加大投入,减轻特困人员医疗费用的压力。区财政从2004年至2010年共安排1003万元专项经费解决医疗欠费问题,但要从根本上解决医疗欠费问题,单靠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多条途径来解决。

    2.通过民政部门、慈善机构提供有效的救济渠道。区慈善会每年投入约400-45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区慈善会资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重大疾病资助对象,在享受合作医疗和困难医疗救助后,其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资助(每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另外,《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本区户籍的困难人员就医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在门诊治疗的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经医保或合作医疗报销后,属个人自付的费用由医疗救助金给予80%的报销(简称“二次报销”),每人每年最高享受救助金总额累计1.5万元,若在享受医保或新农合待遇和本办法规定的医疗救助后,仍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可申请特别医疗医疗救济,每人每年可享受的救济金额不超过1.5万元。

    3.推行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好区办合作医疗基础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实行二次补偿,使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大约为90%;在部分镇街推行新农合门诊报销,剔除自负费用后报销50%,不设封顶;实施减免制度,2008年10月起,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站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本村居民提供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免收挂号费、诊金、出诊费和肌注费的医疗服务,药品费减免5%。

    4.继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手段,关系到广大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建立一个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可以减轻病人承担的医疗救治费用压力。

    5.加强医疗服务和价格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医疗机构应根据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适当调整治疗方案,控制医疗救治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救治费用挂钩;继续落实一日清单制度,对已欠费的住院病人,书面提醒尽快补交医疗救治费用;加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强化主人翁意识,减少以服务态度差和医疗纠纷等为借口拒交医疗费用的行为。

    6.对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病人,可以采用法律手段向其追讨,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

    7.对“建立医疗欠费救助基金,吸纳社会慈善资金”的建议,我们认为可行性不大。对于慈善资金的使用,区慈善会的《章程》和《资助办法》都有明确的规定,慈善资金主要用于救助性的支出,使用慈善资金建立医疗欠费救助基金会的做法已超出慈善资金的使用范围。另外,参考国内外慈善资金使用的案例,都极少有用于解决医疗欠费的问题。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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