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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改善居委专职人员待遇,助力幸福番禺建设的建议
问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委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自治组织。除此以外,居委实际上还承载了党政部门的许多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番禺区的社区居委更是在亚运保障、创文创卫等工作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番禺区正努力发展为广州市现代化新城区和最具潜力的战略延伸区,并把建设幸福番禺作为核心任务,社区居委在这一过程中还将担负起更为重要的工作。

但是,居委专职人员的待遇与他们所担负的工作是不相称的。从20113月起,广州市最低工资保障线是1300/月,而现在番禺区居委专职人员工资收入仅为1800-3600/月,当中还有数百元要用于购买各类社保等。而且,因为缺乏良好的培训辅导,他们当中很少人能够取得社工师的专业职称。此外,虽然他们熟悉相应政府部门的运作,但是能够幸运地成为公务员的却是凤毛麟角。这样的情况实在不利于调动居委专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不利于吸引社会精英投身于社区居委工作。

欣闻区政府将整体提速社区建设进程,努力在基层构建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希望区政府在强调社区居委职责,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着力提高专职人员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以更好地发挥专职人员的效用和吸引社会精英加入,助力幸福番禺的建设。

 

  法:

一、提高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

提高起薪点,使其与番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并以我区平均工资水平为参照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并在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提供更为有力保障,解除后顾之忧;实施绩效工资,让责重者多得,多劳者多得,质优者多得,务必使浅资历者、低学历者和无职称者有机会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劳动也能获得更高的收入、更好的待遇,使这些为番禺的发展默默奉献的社区专职人员可以依靠这份工作过上更为美好的生活。

二、给予专职人员提升的空间和美好的愿景

职业培训可以使员工更加清晰自己的定位,学会用更巧妙的方法解决工作难题,减轻压力。因此,在现代管理中,培训机会被视为员工福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前专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社工专业资格普遍缺乏的实际情况,建议在费用、时间、地点等培训条件上给予更多的便利,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专职人员参加进修、提高专业水平和考取资格证,以便他们更好地应对现实和未来的挑战。另一方面,在公务员招考聘用中,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优先录用社区专职人员的名额,给予专职人员提升的空间,让有志于此的人能从现实中看到希望,从而更加努力工作和学习,增强居委工作的吸引力和战斗力。

三、提高社会各界对居委工作的关注度

经过历年的努力,居委工作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但居民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了解、不理解,使居委专职人员在工作中不免有些委屈和无奈,阻碍工作的推进。除了要求专职人员改进工作方法,增进与居民的沟通互动外,建议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更多地走访社区居委,倾听基层人员心声,解决实际困难,激励士气;更多地通过一报两台、公共宣传栏等媒体宣传和开展一些专题活动,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居委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居委专职人员中树立典型、表彰奖励和广为宣传,塑造其良好形象。与此同时,还要评选一批大力支持居委工作的好街坊典型加以宣传,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其他居民,从而在全社会中营造一种更加良好舆论氛围,使居委专职人员工作开展得更加顺畅,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

问题答复:

曾干贤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01号“关于改善居委会专职人员待遇,助力幸福番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委员建议“提高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

2008年初,我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社区专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番禺区社区专职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番禺区社区兼职成员管理暂行办法》、《番禺区社区专职人员工资套改办法》等4份文件,并于200911起正式施行,初步建立起我区社区专职人员管理机制,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两委”干部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其中,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有较大幅度提高,最高增幅40%,平均增幅15%。此外,社区专职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计生奖励等福利待遇也得到了落实,有效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促使干部队伍管理更加透明,社区人员队伍更加稳定。

20116月,为完善社工培训、晋升、激励等机制,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番禺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实施分类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相关部门、街镇意见。该意见对我区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城乡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居委会)中社工进行分类管理,并明确了对社区组织中社工岗位进行设置。

二、关于委员建议“给予专职人员提升的空间”

在人员待遇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社区专职人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大力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共有居委专职、兼职人员655人,平均年龄37.5岁,大专以上学历占73.59%,形成了一支年轻化、高学历的人才队伍。

(一)我们把社区专职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严格纳入年度考核,杜绝“走过场式”的考核管理,真正实现待遇与工作实绩挂钩。在社区专职人员的管理方面,实行了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入口关,对新聘的社区专职人员需通过统一考核才能录用。区人事和民政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指导街镇做好社区专职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录用工作。社区选举中当选的“两委”干部,要取得专职人员资格,也必须参加统一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一律纳入社区兼职人员管理。通过上述政策的实施,促进我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健康发展。

(二)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我区不断探索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采取集中培训、与相关院校联合举办培训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区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党建、综治、卫生、计生、民政等各种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派员到兄弟区挂点学习,帮助其吸收先进经验和开拓视野;四是组织各社区之间相互参观学习,加强社区间沟通,找准差距,不断提高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例如,2006年,我区组织全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分别于20082009年选派社区干部共31人分两批全脱产到荔湾区金花街和逢源街开展为期1个月的跟班挂点学习;举办了“番禺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拓展培训班”、“番禺区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业务培训班”;2011年,邀请新加坡德教太和观家庭服务总监、广东工业大学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据统计,从2006年至今,我区共组织了36次参观培训,近1000人次参加。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补贴、办辅导班等方式积极扶持社区专职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考取助理社工师的社区工作人员的采取调高一档工资(300元)、考取社工师的调高两档。目前,我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社区专职人员共83名(其中,社工师32名,助理社工师51名)。

(三)为拓宽社区专职人员视野,提升专职人员的专业水平,从2008年开始,我区按照“政府主导推动、部门组织管理、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通过积极派员参加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引导设有社工专业的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与有条件的街镇合作,建立长期性的社工实习基地,探索建立一支政府体制外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社工队伍。特别是从2010年起,我区进一步加大了培训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先后组织580人次的社区工作人员到萝岗区、越秀区等地参观学习。今年,我区引进新加坡德教太和观、广州市星空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广州市同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工机构,为南村镇、大石街等街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单项服务、督导服务以及综合服务。通过参观学习、借鉴经验,大大提升了我区社区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加快了我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步伐,让群众享受到更专业的社区服务。

三、关于委员建议“提高社会各界对居委工作的关注度”

根据委员建议,今后,我区将更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走访社区居委会,倾听基层工作人员的心声,并解决他们实际工作中困难;通过每周一版的《番禺日报·和谐社区》专刊等媒体对社区居委会进行宣传,在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中树立典型,对其进行表彰和宣传,塑造其良好形象。另外,对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好街坊典型加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助力社区居委会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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