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番禺区委: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设施建设的一些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文化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文化设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番禺区文化强区建设规划纲要》(2005-2010),扎实推进各项文化惠民工程,按照“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我区加快推进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近年来,先后投入8000多万元修建了番禺广场;投入3000多万元建成区文化中心;投资近1亿元建成了占地16公顷的番禺博物馆,完成国家第一批县(区)级博物馆六个试点之一的“展示与服务”升级工作;投资750万元建成“冼星海纪念馆”;计划投资5-10亿元建设规划用地面积85公顷的星海文化功能区,星海青少宫、星海体育公园一期工程已经起用;我区文、图、博三馆齐全,文化馆、图书馆为国家一级馆,博物馆为国家二级馆;番禺广场被评为“全国特色文化广场”和“广东省十佳文化广场”。区文广新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快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图书馆新馆的建设进程,积极协调规划、国土、基建、财政等部门,落实好图书馆新馆在番禺广场周边中心城区的选址工作,做好选址论证和工程建设立项工作。 镇村两级文化设施建设日趋完善,目前,全区已建有19个文化站(文体服务中心),文化站场室总面积7.63万平方米;村文化室257个、社区文化室96个。全区镇(街)级以上文化广场23个,总面积35.1万平方米;社区(村)级文化广场191个,总面积36.4万平方米。村级篮球场500多个,体育健身设施200多套。以实用、便利、均衡为特点的覆盖全社会的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二、我区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情况 从2007 年开始,我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建设“农家书屋”的号召,全面推进“农家书屋”、“绿色网园”建设,区财政先后安排专项资金1800 万元。至2010年止,我区共购置数字电影放映设备149套、图书32.7万册、书架1080个、阅览台529张、椅10954张、电脑台4225张、舞台灯光音响15套、室内卡拉OK设备106套、乒乓球台165张、桌球台55张、棋牌791套,用于基层文化室(“农家书屋”)建设。2009年8月,我区在完成全区333个社区(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2010年新增社区(自然村)文化室(“农家书屋”)20个。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社区(村)文化室(“农家书屋”)353个(行政村257个、社区96个),覆盖率达104%。我区在社区(村)文化室的建设中坚持“五结合”,即与“农家书屋”建设相结合、与“祠堂文化”相结合、与日常农村文化活动相结合、与传统文化传承相结合、与文化教育阵地建设相结合。同时,还根据各社区(村)现有条件和需求增设农家影视、农家舞台、农家展厅和农家娱乐等内容,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精神食粮。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镇如南村、石碁等更配套有文化室管理专项经费,保证文化室的恒常开放。大部分文化室配备图书室、电脑室、娱乐室等文化场室,文化室每周开放时间平均不少于27个小时。2011年,我区计划在现有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如星光老年之家、农家书屋、绿色网园、文化娱乐中心等,在19个街镇建设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社工机构,为居民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的水平。 三、大力加强区内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近年来,我区加强对区内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2011年我区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省级保护单位4个(提案中提到的屈氏大宗祠为其中之一),市级保护单位32个,区级保护单位20个,登记在册的各类文物660多个。沙湾镇于2005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石楼镇大岭村于2007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石楼镇政府在2007年编制了《大岭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2008年3月,编制了《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2008-2010),区文广新局参与了此规划的编制,并对规划中关于文物保护与利用部分提出了意见,帮助其依据《文物法》中有关规定划定了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目前通过对村内重要古建筑的维修、河涌的清理,环境的整治,独具地方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村的已初具规模,这个具有800多年历史的古村焕发出新的活力。 2003年6月,区文广新局、沙湾镇政府编制了《沙湾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制定了对历史文物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整治措施。2008年,沙湾镇正式启动沙湾古镇旅游开发工程,相继成立公司和旅游开发办,配备专职人员,并先后投入数千万元资金,对古镇内的古建筑、街巷进行整修恢复。在区文广新局指导下,按照国家《文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对文保单位和登记保护文物单位的修缮,例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留耕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惠岩祠、李忠简祠、鉴湖张大夫家庙等祠堂;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敦厚里门楼等。通过对古镇区古建筑的保护、修复和相关环境整治改造,沙湾镇打造历史文化古镇旅游品牌的工程即将完成,计划于2011年10月举行隆重的开放仪式。 四、积极保护和修缮农村祠堂 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现已登记在册的番禺区祠堂有380多间,这些祠堂分布在番禺的城市和农村,它所代表的岭南文化、祠堂文化现在越来越受到包括各级政府和个人在内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的重视,在发掘优秀传统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正在发挥其积极的作用。2002年至今,市、区、街(镇)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约512万元加强对我区部分城市社区的一些祠堂,如沙湾社区的振昌堂、珠海何公祠、绿松祠,石楼社区的雪松公祠,小谷围街孔安堂,石碁镇莲塘公祠、凌边公祠等旧祠堂进行修缮、维护,并改造成星光老年之家、农家书屋等作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以活跃市民的文化生活,同时保护了地方文化,获得市民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区文广新局根据国家《文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番禺祠堂的保存现状,采取挂文物保护标志牌、与权属或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保护责任书等多种措施加强保护和进行合理利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屈氏大宗祠由于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区文广新局的指导下,由化龙镇政府于2008年拨款进行了维修,2009年4月竣工。现该镇已对其周边进行了规划,计划通过对周边环境的整治,在大宗祠举办有关屈大均生平事迹展览,举行各种研究屈大均的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宣传岭南文化,提高化龙镇乃至番禺的知名度。2009—2011年,在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屏出黄氏大宗祠,沙湾镇李忠简祠、鉴湖张大夫家庙,南村黎氏大宗祠的维修保护中,依靠市、区、镇、街和村各级政府的支持,区文广新局指导有关使用单位进行维修申报,协助筹措维修资金,对个别特别有困难的单位,如屏出黄氏大宗祠的维修,区文广新局从每年有限的文保经费中下拨部分资金,做为其维修的启动资金。在政府出资修缮古建筑的同时,也鼓励民间团体自发组织起来对古建筑进行维护、修复,如:2006年沙湾镇渡头村村民自发组织、筹集资金对褚氏宗祠进行重修;2007年沙湾镇古西村村民筹资对孝思堂进行重修;2010年化龙镇潭山村自筹资金对许多大宗祠进行重修,2011年6月竣工;2011年东环街蔡氏大宗祠(第一批区保单位之一)在蔡边三个村村委努力下也筹集到部分资金,准备开展全面维修,目前正在指导下按规定进行报批。在对祠堂等古建筑的维修中,区文广新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把好审批关,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修旧如旧”,保存原有的历史文化风貌的原则进行检查和指导。区文广新局通过对祠堂的保护工作,在行政审批和维修监督方面走出了一条具有番禺特色的文物保护之路,这条路将坚持走下去,并在工作中不断进行完善。 五、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鼓励旧城区、旧村、旧工作区改造建设文化产业园。我区在“三旧”改造工作中遵循规划先行的原则,“三旧”改造范围内文化产业的布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按照“加快建设文化强区,提升文化实力”的指导思想,结合控规,区城改办将积极协调区经贸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实施改造时落实文化产业的布点,在政策扶持方面,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文件的规定,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旧厂房,改作教育、科研、设计、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用途和创意产业等,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综合办公用途基准地价的30%计收土地出让金。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文化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