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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帮助企业转型减压的建议
问题内容:

企业(特别是制造型企业)在经济转型期面临的压力较大,出口型企业更是面临汇率调整、原材料上涨、用工成本增加等困难。

去年春节前后珠三角又迎来新一轮的招工难,实质是工资待遇已不具优势。企业为了生存,为了完成订单,不得不用高工资来吸引和留住员工。面对这些困难,企业要获得盈利是比较困难的。企业提高工资是由企业盈利来保证的,如果企业连生存都困难,员工工资增长又从何谈起?

经济结构中制造业是基础,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是整个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制造业其它产业都无从说起。“中国创造”也是需要“中国制造”来支撑,我区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绿色产业发展、人民生活需求都离不开这些产业。

当然,这些企业更应继续不懈努力,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竞争优势。但企业能力有限,政府还应继续给予一定的扶持,使其能够继续得到发展。

 

  法:

一、组织培训企业的领导者,使其彻底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提升管理素质和水平,树立长远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走富区强民、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继续扶持帮助这些企业尽快找到合适项目,进行产业升级。

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减免,帮助企业度过暂时的资金困难。

四、对政策的实施加强监管,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撤销其优惠、将其转到更加需要的企业去。

五、为这些企业聘请的部分骨干人员,提供经适房或廉租房,减免子女就学学费,使其消除后顾之忧、能在企业稳定发展。

问题答复:

刘齐成委员:

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70号《关于帮助企业转型减压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制造业企业对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也是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对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政府都紧紧围绕建设与广州现代化新城区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扶持企业转型减压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13份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2009年出台了《番禺区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若干措施》及4个实施细则及《关于为企业减负保障经济增长的通知》,2009年为企业减负超过6300万元,2010年为企业减负超过8500万元。

在税收减免政策上,科信系统有两个政策对企业税收方面的减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精神,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减至15%;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50%扣除。至今年5月底,我区共有101家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2011年我区共有253个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项目通过市科信局审定,55家企业获得税收减免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个动态过程,复检不通过的企业将取消减免优惠政策。

二是推动强化自主创新。近年来,我区大力支持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2010年,积极帮助我区企业争取上级及我区产业发展、技术进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及其他政策性资源扶持。据初步统计,共有44个相关项目获得上级及我区财政资金扶持,金额合计接近5000万元。

三是创建融资支持平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同时支持金融企业做强做大。截至2010年底,全区金融机构公司类贷款达653亿元,比上年底增长了45%。广州市第一家村镇银行番禺新华村镇银行于20101017挂牌成立,为缓解企业发展资金压力发挥积极作用。番禺银达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增资5000万元,公司总股本达2亿元,扩大担保能力3.5亿元,新增担保额2.6亿元,市、区两级财政为企业补助担保费400多万元。正加快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步伐。

四是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区工商联、区厂商会、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数字家庭产业联盟等8大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在市场开拓、电子商务、管理咨询、创业基地等方面扶持企业发展。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区政务中心、区企业服务中心等服务体系,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提前介入服务等,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联合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对培训企业管理者的做法

一是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制。近年来,按照广州市创建创业型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区积极践行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建立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把SYB创业培训项目作为提升企业管理者管理素质和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区已建成以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为中心,镇街成校、职校为分基地,覆盖全区各镇街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每年在每镇街都开办至少一期创业培训班。

二是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组织企业管理、企业上市等相关培训。我区企业领导者和管理人员,均可参加,拓宽发展思路,提升管理素质和水平。

三是发挥协会、商会作用。区相关商会、协会及时关注高校举办的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积极发动会员企业参加。区厂商会还积极与番禺理工学院联系,举办了专门针对“富二代”开设的相关培训班,为“富二代”承接父业、科学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三、对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难的做法

2010年,番禺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印发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番府〔2010〕1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可享受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同等待遇(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一是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二是台胞子女或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适龄子女;三是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四是持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士的子女;五是在我区工作期间,在其工作专业领域内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及有关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六是因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称号或获得经番禺区流管办主办的番禺区金雁之星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

此外,《暂行办法》还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有关准入条件,规定在我区连续居住满3年以上,在广州地区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或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生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另外,根据《印发关于加快番禺区科技园区建设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的通知》(番府〔2011〕55号)的规定,对我区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的相关企业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按《暂行办法》优先执行。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企业转型减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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