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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推广新型公寓式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解决农村无序建房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村建房需求与规划、用地严控政策以及传统农村建房模式的矛盾日益凸现。农村建房现状已成为制约城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为:一是严重耗费土地资源。传统一宅一地的土地利用模式与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现实不相适应。二是妨碍城乡规划实施。农村无序建房影响了城乡规划布局,加重了城乡建设成本,不利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三是监管难度加大。大量的农村违法建房及其衍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对社会治安和维稳构成了严峻的压力。

据深入调查,农村无序建房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番禺撤市建区后,受土地、规划严控政策的影响,我区农村住宅用地申请基本未获审批,管理长期处于疏堵严重失衡的局面;二是房地产高速发展刺激了农村建房需求,外村人染指农村建房出租牟利的现象在部分地区相对突出;三是旧村改造政策的不明朗因素以及潜在利益促使部分农村地区出现跟风抢建博取补偿的现象。

综上所述,改革我区村民住宅建设模式,规范农村建房行为,疏导村民建房需求已成为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社会管理课题。

 

  法:

针对以上问题,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

一、结合番禺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推广、扶持新型农村公寓式住宅小区建设,积极倡导农村传统居住方式的变革,疏导村民实际住房需求。

二、完善新型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加快新增用地审批,集约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辟渠道,在条件成熟的镇街建设一批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公寓,以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三、在新型公寓式农村住宅小区普及前,完善农村建房监管制度,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职责,指导农民规范建房,对符合用地和规划要求,相关手续有待完善的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对霸地、超高、超大建房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要坚决制止,防止农村无序建房现象继续蔓延。

问题答复:

蔡彬: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94号“关于推广新型公寓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解决农村无序建房问题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广新型公寓式农村住宅小区是解决农村无序建房问题的积极探索。有利于节约、集约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料;有利于缓解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指标供不应求的矛盾;有利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效率。按照集约集聚建设原则,为了整体统筹农村新增分户、农村危破房改造户、拆迁安置户、城市保障户、人才公寓五位一体的保障房建设工作,区政府在今年2月初提出在每个镇(街)建设1-2个公寓式住宅,优先解决农村新增分户及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兼顾其它三种对象的居住,并把该项工作作为政府2011年的10大民生工作之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分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广州市番禺区保障型农村新社区选址专项规划》,现已完成最终成果。待提交区城市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即可开展相关规划报批工作。

二、为了规范农村建房,我分局正在制定《广州市番禺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待该规定经番禺区政府和广州市规划局批准实施后,符合要求的农民可根据规定按程序报我分局申请建房。

三、根据番府办[2011]12号文精神,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问题由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区指挥中心”)牵头组织监管,区综合执法分局和镇(街)抽调人员组成的巡查小组负责,发现超高抢建违法建设后,区指挥中心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逐宗建立档案,督促属地镇(街)落实整改。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建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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