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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建议
问题内容:

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房地产价格的走高,住房难的问题日趋突显,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说是“望房却步”。近期,随着国家、省、市的有关平抑房价的政策相继出台,虽然房价有了回落的迹象,但整体房价仍然居高不下,面对目前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现状,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需求显得更加迫切。为了缓解城镇户籍居民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区政府参照广州其他地区的做法,加快推进我区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建设工作。

  

  法:

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实施,能够让一部分困难群众尽早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因此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是需要加大力度推进。

建议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关于加大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增大覆盖面,使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尽快得到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都能感觉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都能享受到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幸福。

二、经济适用房应建在交通便利的城区,因为这些中低收入的家庭无交通工具,要靠公交车上下班。那些环境条件好的商品房可建远一点,因为购买商品房的居民都是经济条件较好的,都有自己的交通工具。

三、经济适用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比较合适。一个80-90平方米的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以够用的。廉租房的建设应在50-60平方米,对于一个经济条件较低的家庭来说小了一点但也基本够用。廉租房要动态管理,交由廉租房管理办公室专门管理这件事情。

四、扩大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投入。就现阶段而言,无论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其对象是“买不起房的困难户”,他们需要解决的是最起码的居住问题。

五、合理建设以及分配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府要考虑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地点不宜高度集中某一地点,应分散到各个区域,方便就近工作的经济困难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减少交通压力。

六、合理定价。政府成立专门的、以发展公共住宅为职能的机构全权负责落实公共住宅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建造、出售和租赁管理。房屋建成后,政府根据需要决定出售或租赁、房价或租金水平、受惠对象,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目标。

七、为减轻经济困难户的负担,建议实行租房补贴制度。政府建立租房补贴政策,由房管部门统一管理,困难家庭可以去房管部门登记,房管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可以根据需要发放住房补贴任其自由租房或者是提供廉租房给需要的群体。要达到温总理所说的:“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要有信心”的目标。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建设,是实现幸福番禺的重要内容之一。

问题答复:

吴伟民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13号“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住房建设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全局性、长远性问题,而面向部分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廉租房建设更是一项民心工程。200811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区房改办加挂“区住房保障办”牌子,负责统筹开展我区住房保障工作。20109月,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保障房项目的各项工作进度,我区成立了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三年多来,在市住保办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区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一)廉租住房补贴有序发放。我区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通过初步调查、反复核查、年度审查、动态跟踪等措施,较好地掌握我区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的情况,主要通过分批直接发放租赁补贴及租金核减的方式,让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到市

 

场租赁住房和租住公房解决住房问题。三年累计保障户数1778户,共发放廉租补贴金额1900多万元。其中已对1605户发放廉租补贴,对租住公房的173户实行租金核减。

(二)实物配租力度逐步加大。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我区积极开展从市场、安置区采购、调剂住房转作廉租住房工作。目前,拟依照政府采购程序将石楼镇裕丰新村16套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安置房调剂作廉租住房。

(三)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正式启动。为优质解决我区2008年调查登记在册的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416户家庭住房问题,经与市住房保障办沟通,我区上述符合经适房申购条件的家庭可向广州市申购经济适用房。目前我区正积极发动在册家庭尽快递交申请,同时加快审核工作,确保递交申请的住房困难家庭及时领到准购证。

二、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国拟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其中2011年建设1000万套,且必须在201111月底前动工。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市目标任务为8.4959万套。为彻底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今年41日市政府与我区签订《广州市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为新建或改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共4000套。目前,我区已出台《广州市番禺区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并已将4000套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建议”中认真细致地分析了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具体的建设选址、户型、定价、投入等,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提案针对面向中低收入困难群众群体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选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该意见与我们规划选址所遵循的原则是相一致的。根据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居住、出行特征和需求,政策性住房用的选址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为方便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出行,选址一般为中心城区,其中又优先考虑旧城区和紧邻旧城区的城市新发展区域;

二是充分考虑困难群众能享受到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服务,一般选址于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较为完善的地区;

三是选址充分与公共交通(包括轨道交通)相衔接,将交通的低成本和可达性作为选址重要依据;

四是近期建设充分考虑可操作性,一般选择土地权属清晰、不涉及较复杂的拆迁安置或债务问题的用地。

(二)提案针对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具体建设户型、定价、投入等建议,我区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并在相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决策,以最大程度满足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如根据《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设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也可相对集中建设。同时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新建、改建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四、为了整体统筹农村新增分户、农村危破房改造户、拆迁安置户、城市保障户、人才公寓五位一体的保障房建设工作,我区近期拟在每个镇(街)建设1-2个公寓式住宅,优先解决农村新增分户及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兼顾其它三种对象的居住,并把该项工作作为政府2011年的十大民生工作之一。按照工作安排,区规划分局根据2006-2010年的番禺区农村新增分户数,结合番禺区的户均建设面积标准和开发建设容积率的控制总体确定本次新增分户用地的需求,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广州市番禺区保障型农村新社区选址专项规划》。该专项规划完成后,将为我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范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和城市发展、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我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业主单位的指导与沟通协调,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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