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严格执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自2010年9月1日正式施行已超过半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被明确列为禁烟场所,这也是国内首部把办公室全面纳入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但目前我区知道此法律人并不多,执行情况更不乐观。据观察身边吸烟的同事和半年前相比没有多大改变,他们照样在会场、办公室、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吞云吐雾。 办 法: 一、加大《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及其重点内容。同时加大对吸烟特别是吸二手烟危害的宣传。 二、尽快在车站、码头、医院候诊室、学校、机关办公室会场等条例规定禁烟的场所悬挂禁烟标识。 三、加快公共场所抽烟区的设置,为吸烟者提供吸烟空间。 四、参考法国设立“香烟警察”办法,加大执法的力度。严格执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对违反的人员坚决执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
问题答复: | 侯启章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16号“关于严格执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控烟工作已纳入创文明城市考评指数,这是对我区爱卫工作的一个新挑战。为此,区爱卫办提前入手,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培训。 4月25至26日广州市控烟协会一行对我区申报的无烟单位进行抽检,对我区45个申报无烟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组对我区开展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45个单位顺利通过验收。 一、关于加大《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宣传力度问题。我区利用番禺电视台、番禺电台、番禺日报、公交电子屏幕等媒体对“控烟条例”进行了大量宣传;并专门拍摄控烟宣传片,在香港翡翠台、亚洲台每天不停播放;在各社区、村、厂企、学校、医院等单位开辟控烟宣传栏,共张贴控烟海报13000多张;印制《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的5万多本、禁烟标志10万份下发到各社区居民点。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大控烟工作力度。 二、关于设立禁烟标识问题。我办共印刷16多万份控烟标识下发到各镇街和13个控烟执法部门,对条例规定禁烟的场所,卫生、教育、文化、交通、工商、旅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已分别督促所管辖或规定的场所设立禁烟标识,并进行了多次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进行处罚。目前实行禁烟的场所,已基本按条例要求设立禁烟标识。 三、关于吸烟区设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因此,在室内不能再设吸烟区。 四、关于参考法国设立“香烟警察”加大执法力度问题。目前,广州市采用的控烟工作管理模式是:市区、县级市爱卫会为控烟综合性的指导,协调及监督机构;卫生、教育、文化、交通、工商、旅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对所管辖或规定的场所进行控烟管理及行政处罚;根据《广州市控烟条例》,市、区、县级市爱卫会多次已组织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情况。你关于参考法国设立“香烟警察”的建议很好,我们将向广州市爱卫办推荐。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