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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在路口设置双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问题内容:

一、在番禺区的各交通路口,都有一组交通信号灯,但交通信号灯常常挂在路口的正中,只有路口前面的几辆车才能看见信号灯,如小车前面有个大车(公交车或大货车),小车往往看不见信号灯,后果不是无意撞了红灯,就是小车不敢前行,妨碍了正常的通行,影响了路口的交通通行能力;

二、在发达国家或地区,所有的交通路口,都在待通行的道路两边各设置一组交通信号灯,防止有小车看不见交通信号灯的现象发生;

三、在番禺桥南街的德福路与桥南路十字路口,德福路上就设有两组交通信号灯,可见番禺还是有能力做到在交通路口设置二组交通信号灯的。

 

  法:

鉴于以上的原因,为加强交通路口的通行能力,减少非故意的撞红灯现象,保证行车安全,建议交通部门在所有的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多增设一组交通指示灯,让道路的两边各有一组交通信号灯,保证每个驾驶员都能方便看见交通信号灯。

问题答复:

孙在进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20号“关于在路口设置双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针对因前方大型车辆遮挡,造成后方行使车辆无法看到交通信号灯的情况,提出增设辅助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具有很好的参考性,与我局交警大队正在实施的改进方法吻合。

目前,我区共有363组交通信号灯,我局交警大队正计划逐步增设辅助交通信号灯;同时,对于新建的交通信号灯路口,区交警部门将完善辅助交通信号灯的设计,尽可能使交通信号灯能清晰指引驾驶员,做到以人为本。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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