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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调整番禺区公费医疗经费定额的建议
问题内容:

公费医疗是为了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而实行的一项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良好,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生福利、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据了解,番禺区从31起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我区52万参保人可享受普通门诊每人每月最高报销医疗费用300元的待遇。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险体系进一步健全,是实实在在普惠工程。又讯,广东省医保个人支付比例五年内将降到30%以下。但目前我区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群体享受的医疗保障仍然保留上世纪90年代的公费医疗经费定额标准,即1914//年,这定额是1996年制定的,一直沿用至今,这与当前生活水平和医疗费用是完全不相称的。各项事业的改革推动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而我区的公费医疗经费却停滞不前。

据了解,目前我区的公费医疗经费根本不适应当前“看病贵”的医疗费用现状,平均每人每月159.5元(含门诊和住院费用)。近年来,我区成功举办亚运、亚残运,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行各业争优创先,享受公费医疗的人员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压力大,患亚健康和各种慢性病的人群日渐增多,各单位都有重大疾病患者。而医疗费用日益看涨,定额1914//年的医疗费用与实际支出医疗费用相距甚远,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占较大比例。就教育系统而言,绝大部分镇街的公费医疗费用严重不足,普遍教师门诊自负门诊医疗费在30%--60%,更不用说慢性病患者和特殊病患者了,更甚的是个别镇的教师住院也只能享受50%的医疗报销费用。

 

  法:

番禺区政府重视国家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待遇,关注现状,加强调研,从发展着眼,改革及完善我区公费医疗工作。一是重新调整我区公费医疗经费标准,建议定额为3000元—3600//年;二是参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我区公费医疗制度,提高公费医疗的实效性,促进公费医疗工作科学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问题答复:

陈淑勤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124号《关于提高番禺区公费医疗经费定额标准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管理以定额管理制度为主,经费定额标准是1914//年,其中15%由区公医办统筹管理,作为调剂使用,85%由各系统单位统筹管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手段不断提高和物价普遍上涨,医疗价格及医疗费用也相应增长,适当提高公费医疗定额是有必要的。

2010年,我区经过深入调研,拟订提高公费医疗经费定额标准的方案,并提交区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由于考虑到我区去年财政比较紧张的现状以及提高公费医疗定额标准的相关规定等原因,方案暂未通过。今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调研,完善方案,经公费医疗管理联席会议审定后实施。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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