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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缓解番禺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
问题内容:

近年来番禺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已经成为许多市民强烈关注的问题。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是全球大中型城市都会面对的问题,其实,要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无非都是从以下三个方面思考:一是合理布局城市结构,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交通需求。二是加强交通硬件建设,增加道路密度和运输能力,改善交通条件。三是提高软件管理能力,挖掘交通潜力,公交优先原则的贯彻和运用。近几年来,尤其是2010年迎亚运期间,政府已经在交通硬件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因此,未来几年当中要缓解番禺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主要思路应当是在提高管理、挖掘交通潜力,促使公交良性发展上下工夫。

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心城区人们日常出行主要选择公共交通,这是缓解交通拥堵的一剂良方。就拿我们邻近的香港为例,增强和改善公共交通条件,抑制私家车的恶性增长,使得香港的交通有时比我们番禺中心城区更加通畅。香港抑制私家车的拥有和使用量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加大私家车的使用成本,促使人们选择公共交通。香港市民的平均收入并不比我们的低,他们的汽车售价并不比我们的高,香港并没有设定单双号限行或者限制上牌等行政手段来限制私家车的行驶,但香港的人均拥有小汽车的数量已经远远低于我们;香港道路上行驶的公交车与私家车之比远高于我们的比率,市民的公交出行率就更加远远高于我们。究其原因,是香港政府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而不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来抑制私家车过度占用交通资源。

加大私家车的使用成本的方法之一就是开放停车场收费限制,并以市场调节的方式促使停车场建设进入良性循环。过去番禺投资兴建停车场长期亏损,严重打击了投资商的积极性。部分“群众”要求政府严格控制停车收费,由政府的企业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兴建停车场低价供给拥有私家车的中高收入的人来使用,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且助长了群众买车的欲望。其次,对于乱停车处罚力度不强,随意停放车辆降低了私家车的使用成本,也导致了私家车辆快速增长。番禺至今还有些楼盘没有对公共空间严格管理,门前空地、公共绿地、甚至道路两侧都是车主们见缝插“车”的好地方。居民原来的自由活动空间被减至最低,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实际上已经成为居民生活的安全隐患。而车主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其实这种有车阶层占用公共资源,是对无车阶层的侵犯,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欺压。作为政府更应当维护无车阶层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实行扶助公共交通对有车阶层增加其使用私家车的负担的政策。如果不实行这种政策将使更多的人购车,而最终使整个交通陷于瘫痪,导致有车难开也难停。而且,越晚实行这种政策,买车的人就越多,因为购车的人没有把开车和停车的这种“未来成本”计算在内。等到购车后再推行新政策,车主们当然感到不公,实行起来阻力也会更加大。越晚实行,“政策成本”就越高,受损的人将越多。

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心城区因为私家车使用成本高,促使人们日常出行主要选择公共交通,因而他们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可达75%以上。私家车的使用成本中很重要的方面之一就是极其昂贵的停车费用。所以人们总是感叹“买得起车停不起车”。即便是收入颇丰的中产阶级,如果住在市中心也不敢轻易买车;如果住在其他地方,则把车开到城区边缘停放好再转乘公共交通。

番禺现有的城市交通中,摩托车及各式各样的电动单车等充斥满大街小巷,使得原本已经很大压力的交通状况更加不堪负荷。营运摩托车载客还抑制了城市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快速良性循环发展。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市桥中心城区载客的通告”番府[2003]53号已经明确规定,从2003101日起,在市桥中心城区禁止使用摩托车营运载客。但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困难,首先是难以将自用车主搭乘亲朋好友与营运摩托车载客轻易区分开来。现实中执法人员无法轻易区分上述两种不同的使用性质,就难以取缔摩托车营运搭客。因此,政府虽有明令禁止但摩托车营运载客仍然屡禁不止。既没有实现政府颁布有关文件的初衷,更损害了番禺政府文件的公信力。虽然,广州公安局20021210日颁布实施了《关于限制两区两市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穗公交[2002]596号)对番禺区停止发放摩托车牌照,但是,它并没有限制摩托车及电动单车在番禺城区路面上行驶,使番禺的道路中充斥越来越多的外地摩托车和无牌照的各种车辆。对于番禺交通的管理造成了更多的隐患。因而,中心城区内的摩托车及电动单车数量并没有减少;并没有解决摩托车在中心城区内太多而影响交通安全通畅,造成空气、噪音污染等问题;并没有达到促进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目的。并且营运摩托车载客一直以来与出租车抢生意,导致番禺的出租车发展不能进入良性循环的状态。

 

  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使私家车主认识到私家车的使用成本是他们应当承担的。他们使用私家车已经增大了道路的负担、增加了空气的污染、增加了对公共环境的破坏,因此他们多付出一点金钱是应当的,加大他们维护公众利益的自觉性。创造全社会对公众利益维护的意识,宣传和鼓励对于侵占公众利益的行为(乱停放车辆)积极举报、对当事人给与严惩,并给与举报人奖励。强化全民对于公共空间的维权意识。

二、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提出要求,一旦发现有占用公共环境违章停车的立即通知和报告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建立相应的机制,对于在小区违章停放汽车一视同仁给与处罚,及时清除和处罚小区内的违章停车行为。

三、挖掘社会潜力,把闲置或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恢复其原来的停车功能并赋予合理的停车收费许可,对于小区内可挖掘出来的临时停车位授予合理的停车收费许可,将无序的停车改变为收费管理的有序的临时停车。

四、通过制定有关地方管理办法,规划制定中心城区的交通管理规定,限制除公安、交警、邮政等专用车以外的摩托车电动单车等在番禺中心城区内及交通主干道可以通行的路线、范围和时段。使中心城区及交通主要道路上基本无摩托车和电动单车行驶,保障中心城区及交通主要道路的行车安全和通畅。同时也保证了中心城区不再有摩托车营运载客的现象发生,可达到了番府[2003]53号文规定的效果,维护和加强了政府文件的公信力。

五、严格禁止无合法牌照(包括50CC以下无牌轻便摩托车,电动单车,外地牌照摩托车等)车辆的上道行驶,对于违例者进行扣车、罚款等严肃处理。

问题答复:

周志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04号“关于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缓解番禺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五项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对于治理交通拥堵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目前,我区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交通拥堵的成因,从改善城市空间结构和提高路网密度等方面对城市规划进行了优化,并补充完善了公共交通和停车配套设施,为未来治理道路拥堵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交通主管部门一直致力于规范住宅小区停车场行业经营行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近年来,区交通局陆续引导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证申请,在正式开业后,通过行业管理规范小区车位设置行为,完善车位硬件设施配套,提高车场安全管理水平。对于没有规划车位配套的旧式住宅小区,区交通局亦提供业务指引,引导业主逐步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完成车位设置投票程序后,以合法的投票结果为审批依据申办开业手续。但对于小区内乱停放车辆的处理,目前交警部门暂无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业主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教育,使其充分履行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的职责义务,按照行政部门对治安、消防安全的法规要求以及现行的小区管理规定,规范和完善小区停车。

三、对于提案办法第四、第五点内容,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市桥城区各大入口设置禁止外市籍摩托车进入城区道路的禁令牌。对于摩托车非法营运以及违规电动单车上路的问题,我们将结合当前“创文”工作,继续强化我区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完善道路监控硬件设施,以确保交通畅顺。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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