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有联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4 号“ 关于完善里仁洞村历史工业用地手续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审批和规划控制情况: 经核查,建议中所指位于新光快线与规划兴业大道交界处两地块,其中地块一于2002年12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番地证字[2002]第01180号),面积41500平方米,对照《广州市番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A0905、BA0906规划管理单元)和 (BA0904规划管理单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地块控制为道路和公共绿地。地块二于2002年12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番地证字[2002]第01181号),面积34989.9平方米,对照《广州市番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A0905、BA0906规划管理单元)和 (BA0904规划管理单元)》,该地块控制为道路和防护绿地。上述两地块均位于金山大道生态廊道控制范围。 二、地块二位于正在规划建设的金山湖文化公园内,该公园属于番禺新城区域范围,金山湖文化公园建成后,集文化、娱乐、体育、休闲、防洪于一体,将是我区城市中央地带规划面积最大、地形条件较好的城市公园。 三、建议将以上两地块与里仁洞村旧村改造规划相结合,通过全村土地整理,合理安排全村各类建设用地,统筹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土地的综合效益。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