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协助市头村伍蒋惠芳幼儿园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伍蒋惠芳幼儿园建于1991年,是旅港同胞捐资建成的,建筑面积 |
问题答复: | 曾少坚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2号“关于协助市头村伍蒋惠芳幼儿园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村镇市头村伍蒋惠芳幼儿园是市头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在2005年前持有集体办学许可证。2003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后,由于幼儿园办园性质只有公办及民办两种类型,所以集体办学许可证在2005年后不再年审。为此,南村镇市头村伍蒋惠芳幼儿园自2005年至今一直只在区托幼办实行备案管理。 2010年12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对我区托幼园所的管理,优化学前儿童教育成长环境,全面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水平,区教育局对照《广州市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对全区备案管理的托幼园所的办学条件与资格进行了核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重新登记注册,核发《广州市番禺区托幼园所登记备案注册批准证书》,实行备案管理。经过核查,南村市头伍蒋惠芳幼儿园基本符合条件,予以核发了该证书。目前,由于村集体办园性质不明确,因此我区所有集体办幼儿园均持该证办园。 根据《番禺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精神,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村集体办园的扶持力度,希望南村市头伍蒋惠芳幼儿园根据《番禺区规范化幼儿园评估标准》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早日成为区级规范化幼儿园。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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