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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尽快解决新光大道多征土地补偿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番禺区“三年一中变”办公室征用了南村镇里仁洞村的经济发展用地,当时因规划临时改变,道路边线向东移动了20,多征用了里仁洞村6.3亩土地,到目前为止还未给予合理补偿。希有关部门尽快给予补偿。

问题答复:

梁有联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8号“关于尽快解决新光大道多征土地补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光大道多占里仁洞村土地问题。经初步核查,新光大道多占用里仁洞村土地面积为3.8亩(具体以测量队伍核查为准),并不是6.3亩。对于多占用里仁洞村的土地可按集体工业建设用地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二、关于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问题。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2010320对里仁洞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核定书,里仁洞村不存在历史留用地欠账问题,详见附件。

三、区国土房管分局将继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跟进相关事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核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

 

resource/publish/001/001001/001001002/001001002016/001001002016008/001001002016008001/P184KHZH31MQXEW3ND5UUWJ5QBPJDD6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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