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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提高教师公费医疗报销金额的建议
问题内容:

我区把教育摆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增加教育事业的投入,这无疑是正确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尤其是去年大幅提高了教师待遇,受到了教师的普遍赞誉。然而,当前我区教师队伍仍然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在教师的公费医疗报销仍然停留在15年前的标准,在职和退休教师的住院和门诊报销金额以每月每人159.5元、全年合计每人191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很显然,这个标准已经远远跟不上物价的上涨,教师队伍中普遍存在医药费超支现象。尤其是部分退休教师和长期患病教师,报销标准已经远远无法满足看病的需要,影响到正常生活。因此,我们提议区政府能提高教师队伍的医疗报销标准,参照当前的物价标准和医疗需要,提高教师门诊和住院补助费用,让每一位教师都看得起病。

问题答复:

冯丽萍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0号《关于提高教师公费医疗报销金额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管理以定额管理制度为主,经费定额标准是1914//年,其中15%由区公医办统筹管理,作为调剂使用,85%由各系统单位统筹管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医疗手段不断提高和物价普遍上涨,医疗价格及医疗费用也相应增长,适当提高公费医疗定额是有必要的。

2010年,我区经过深入调研,拟订提高公费医疗经费定额标准的方案,并提交区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由于考虑到我区去年财政比较紧张的现状以及提高公费医疗定额标准的相关规定等原因,方案暂未通过。今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调研,完善方案,经公费医疗管理联席会议审定后实施。

对于您提出的提高教师公费医疗报销金额标准,我区参考相关政策规定及咨询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其他兄弟单位,了解到目前暂时没有新例专门为教师提出调整报销金额的标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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