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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减少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建议
问题内容:

 

一、理由:
目前,儿童的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率在我国呈现上升趋势,一次次血的教训引起了全社的广泛关注,意外伤害被国际学术界确认为21世纪威协儿童健康和生命的主要问题。据报道,中国儿童死亡的原因中有26.1%属意外伤害。我国每年约有16万0-14岁儿童死于伤害,约有64万儿童因伤致残,已经超过四种常见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死亡的总和。儿童意外伤害已成我国1-14岁儿童死亡的首要因素,也是儿童致残的第一位原因,不仅导致儿童伤亡、残疾,而且严重影响到了儿童的身心健康、正常发育和学习。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近的调查显示,只有不到一半的家长认为孩子有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不到17%的父母接受过有关处理儿童意外伤害的基础培训或教育,因此加强儿童意外伤害管理,必须从当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
(一)基本情况
近5年来,我区5岁以下儿童死因意外伤害类均在前三位,而且有三年是排在第一位,占死亡总数的17%,意外死因的前三位是溺水、意外窒息、交通意外,其中1岁以内以意外窒息为主,占80%以上;1-4岁儿童溺水死亡约占50%,交通意外死亡约占16%。按照广州市的要求,我区从2009年开始对0-6岁儿童进行意外伤害监测,结果显示2009年-2011年伤害发生人数达2817,发生率0.67%,以集居儿童为主,占90%以上;男孩占2/3,伤害发生地分别是家中35%,幼儿园43%,公共场所22%;伤害种类主要的有跌伤80%,烧伤6%,交通伤4%。虽然我区的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很低,但存在一定程度的漏报,这与家长不重视有很大关系,轻微的伤害并没有进行上报。
(二)儿童意外伤亡的原因分析
1、我区大部分地区是水网地带,容易发生溺水事件,而溺水一但发生可抢救的时间很短,只有4-6分钟时间,死亡率极高,因此溺水是我区,也是我国1-14岁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原因。
2、窒息死亡多数发生在婴幼儿,主要是家长看护不当,发生窒息时处理不及时所致。
3、在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交通意外也是一个相当大的问题,严重交通意外可引起当场死亡,但更多的是导致身体残疾,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儿童的生命质量。
二、建议:
伤害是惨痛的,损失是巨大的,但有证据表明80%意外伤害可以通过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并且采取积极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定,加强公共设施的安全建设和管理,加大对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的宣传教育以及监测管理工作力度。
(一)不断补充完善儿童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
呼吁对监护人、幼儿园、学校、公共场所等各个层面立法管理。
1.规定监护人要尽到密切监护义务,不能随便离开孩子,很多跌落、溺水、烧烫伤等都是监护人不在事发现场导致的,可参照美国等一些先进国家的做法父母不得将12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或如果因为孩子无人照看而受到伤害或者遇到意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将被视作违犯法律受到处罚。当然立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就算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没有这样的规定,也可以呼吁我省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根据当地情况,补充相应的规定。关键是法规出台之后的执行,父母如果违反了这样的法规怎么样处罚,这点更重要。
2.完善我区幼儿园、学校意外伤害防范及处理规定
校舍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要设警示标志,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或者更新。学校的维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者占用。
上学放学高峰交警护航,城区中小学校校门临街的,应当设置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或者减速标志;事故多发或者交通拥挤的地段加强巡查。
如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应分清事故责任及赔偿办法。
3.制定公共场所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管理及处理规定
例如大型商场内运转不息的自动扶梯以及可以攀爬的护栏,有可能成为导致孩子高空坠落的“隐形杀手”。商场内光滑的地板以及锐利的柜台边角,可能导致孩子跌伤或者撞伤。开架超市孩子可能会把他拿得到的东西吃下去,引起窒息、梗塞、中毒等意外伤害。在人流量大的超市内,走在路上的孩子可能被来来往往的购物用的手推车撞倒撞伤。超市货架上堆着商品,如果被不小心碰倒,很容易压伤或者撞伤孩子等等,公共场所成为伤害孩子的一个个雷区,应加强安全建设,设置警示标志,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及处理方法。
(二)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1. 建立儿童伤害范防教育基地。建议在区妇幼保健院设立妇幼保健培训指导中心,向广大家长提供意外伤害防范讲座、紧急救护技能培训、案例警示展览以及发放宣传资料,同时为全区的社区儿保医生进行师资料培训,让他们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更深入广泛的宣传。
2.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幼儿园的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儿童意外伤害的认识,掌握意外伤害的预防知识和简单的急救处理办法和技能。
(1)结合儿童保健门诊开展对家长面对面咨询、指导。
(2)社区采取讲座和参与互动教育方式为家长上健康课。
(3)幼儿园邀请家长参加讲座,进行意外伤害预防、紧急处理方面的培训。
(4)幼儿园开设儿童安全课堂,老师采取形象化、游戏形式对幼儿园进行教育。
(5)幼儿园针对托幼机构教师、保育员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提高他们对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意识以及基本急救处理技能,通过编写培训教材,举办运动伤害、跌落和烫伤等主题教育。
(6)产前准妈妈培训,在孕妇学校增加有关儿童伤害防范的内容,从生命的开始就给孩子充分的安全和保护。
3.利用电台、电视台开展健康教育。我区目前比较成功的例子是“养出好人生”节目,创办3年多已经家喻户晓,如果采用这种形式开展儿童伤害防范教育,应该也有较好的效果。
4.利用公共汽车上的视频循环播放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的宣传片,使广大家长群众在乘车时就可以反复接受教育。
(三)加强对我区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监测
了解我区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伤害种类、发生规律等,为政府行政部门制定儿童保健、保护政策提供的参考依据。目前广州地区妇幼保健系统开展0-6岁儿童意外监测已经3年多,但监测到的发生率很低,可能存在漏报现象,因此应在此的基础上加强培训、督导和质控,为上级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参考依据。
(四)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
番禺区的外来人口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更是一个薄弱环节。建议联合政府的多个部门:区卫生局,区教育行政部门、区妇联、团区委、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有条件的街道、社区予以配合,在提供场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举办家长学校、组织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提供服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儿童意外伤害是可以被认识、预防和控制的,降低5岁以下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和死亡率,对提高人均寿命及提高生命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主要目标之一,希望番禺区在这方面走在全市甚至全省的前列。
问题答复:

 

黄绮玲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6号“关于减少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的健康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我区目前有以下举措:
一、部门联动,综合整治,保障学生校园安全
我区自2004年已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商讨对策,开展联合整治。区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从严从快净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区卫生局积极强化管理,认真做好各种流行疾病防控和校园卫生综合监督,区建设局积极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区文化、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整治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和无证摊贩,区司法局推进法律咨询援助进校园,区团委牵头成立区防控未成年人犯罪领导机构,区宣传、新闻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通力协作,为维护正常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校园安全而努力。
二、构建校园安全管理网络
全区210多所公办中小学均聘任了法制副校长,要求所有校园在校门旁设立投诉、咨询电话。落实校门保安人员配备,区校安大队每天派驻校园安保,周边巡查力量990人,建设了视频监控,24小时红外线监控、新型门禁信息系统,并与辖区派出所联网建立联动报警系统;校车加装了GPS行车记录仪,一些幼儿园还投入资金在校车上安装幼儿接送打卡机,在校门和校车设置警示标志和投诉电话等等。教育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网络。
三、公共场所设置预防儿童意外伤害警示标志
要求校舍及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设警示标志,及时维修或者更新。校内外公共场所加强安全建设,注意细节,设置警示标志,履行警示提醒作用。
四、常抓不懈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教育部门定期召开各单位安全责任人会议,专门就防溺水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今年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控工作的通知》(番教文〔2012〕37号),并召开防溺水现场会,要求各单位要坚决落实“4、5、6”措施:即做到“四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巡查制度,强化联动机制),落实“五个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到设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不到野外水域游泳),开展“六个一”活动(观看一部“中小学安全教育”电视系列片,举办一次专题安全教育讲座,举行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刊出一期安全教育主题黑板报,举办一次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向全区家长发放了《防范溺水事故告知书》、《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中小学生暑假防溺水公益短信》、《中小学暑期防溺水宣传标语》等。各教育指导中心、中小学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能力,指订操作性强的安全教育、演练的预防和管理措施,将安全教育预防和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员工。
五、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校车排查和整治行动。详细常握辖区内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两部门联合举办“关注交通安全,平安幸福一生”交通安全图片展活动。
城区托幼园所、中小学校校门临街的,做到设置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或者减速标志;上学放学高峰时有交警护航,且在事故多发或者交通拥挤的地段加强巡查。
另外,区义工联通过组织大批志愿者在区内各公交车站和主要交通路口开展的“大拇指”行动。提倡文明出行,提醒市民安全乘车,注意交通安全,有效减少儿童的意外交通事故。
六、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
区义工联开展“稻草人”计划,关注因父母上班无人看管的留守儿童,组织社区志愿者于每天放学后统一先接送到金雁青少年之家托管,复习功课,等待父母下班后再接回家,大大避免了儿童因无人看管在路上,在家里发生意外伤害的情况。同时开展关爱“小金雁”活动。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关爱,我区在外来务工人员聚居的社区(村)建立金雁青少年之家,由专业的社工机构承办,接受区团委的业务指导。自开放以来,一直践行“社工+志愿者”模式,配备专职社工,实施常态化开放,根据外来工子女的需求设计常态化开展的项目活动,为外来工子女提供免费的、全面的综合性社区服务。
七、通过不同形式,开展有关安全知识的广泛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宣传平台阵地和现代教育手段,尤其是在新学期开学初,重要时段如“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通过校园网、广播、墙报、学习园地、国旗下讲话、班级会、报告会、主题讲座、专题实践、现场指导与操作演练等形式,对师生开展安全、卫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创编传唱安全教育儿歌,把安全教育渗透在一日教学活动中,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发放《与安全同行——中小学安全教育知识读本》、《时刻准备着——公众应急手册》等安全读本20万本,还有大量宣传挂画,简章壁画和宣传视频等资料供师生学习。
营造学校、家庭教育合力,包括通过家长通短信平台或电访等渠道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印发宣传简章,组织家长学校专题报告,在《番禺日报》刊登告家长书,在番禺电视台录播宣传专辑等等,将安全知识传递到家庭和社区。
进一步加强全区各医疗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向广大家长提供意外伤害防范讲座、紧急救护技能培训、案例警示展览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帮助家长提高对儿童意外伤害的认识,掌握意外伤害的预防知识和简单的急救处理办法和技能。各产科医疗机构在孕妇学校增设有关儿童伤害防范的内容,从生命的开始就给孩子充分的安全和保护。 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为全区的社区儿保医生进行师资培训,让他们在各自辖区内开展更深入广泛的宣传、指导工作,帮助辖区托幼机构、中小学的教师、保育员提高他们对儿童意外伤害的预防意识以及基本急救处理技能。
八、加强对我区儿童意外伤害事故的监测
在全区开展0-6岁儿童意外伤害监测工作,将居住在番禺区行政区域内的0~6岁儿童,包括0~2岁的散居儿童和所有托幼机构在册儿童,新出生和新迁入儿童均纳入监测对象中。资料收集途径如下: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医院对所属地段散居儿童进行保健时询问有无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并填写报告卡;托幼园所机构保健人员在儿童发生意外伤害妥善处理后,填写报告卡。
通过监测获得我区0-6岁儿童意外伤害情况,各种伤害构成比例等基础信息。通过分析,找出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类型以及导致儿童死亡的主要意外伤害,提出降低意外伤害发生的干预策略,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及防护工作,为行政部门制定卫生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达到提高番禺区儿童健康水平的目的。
下一阶段,我区将继续强化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监测分析,进一步做好儿童意外伤害的防控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儿童意外伤害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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