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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减轻大岗片区人民群众公共交通负担的议案
问题内容:

 

大岗镇的公共交通现阶段尚未纳入番禺区公交体系,对群众的出行、经济负担造成很大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1、乘车票价远高于纳入区公交体系的其他镇街,拿番禺11路车(新市桥汽车站到东涌高铁庆盛站)和番禺105路车(潭洲车站到市桥汽车站总站)作比较,路程都约为24公里,同时经过沙湾大桥,番禺11路车全程票价为3元,而番禺105路车全程票价为6.5元,对比下来,未纳入公交体系的大岗镇居民出行成本是纳入区公交体系的一倍多,这对大岗镇居民出行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也大大降低了其他地区劳动者到大岗镇就业的吸引力。
2、发车数量不足及始发站点设计不合理,经实地调查,以进入市桥的番禺105路车为例,发车间隔为10-15分钟一班,且间隔不稳定,有时候超过20分钟才有一班,发车时间间隔太长,群众反映强烈;105路车始发站点为潭洲车站,但从人口分布和实际乘客数量来看,第九站点大岗中巴站上车的乘客数远远超过潭洲车站的乘客数,且从105路车从潭洲车站到大岗中巴站途径的站点,已基本坐满乘客,造成在大岗中巴站上车的乘客基本没有座位,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造成严重的不便。
3、不能使用羊城通以及市桥公交IC卡,老人、残疾人及革命伤残人员不能享受乘车优惠。番禺105路车是不可以使用在区公交体系通用的羊城通或市桥公交IC卡,且老人证、残疾人证、革命伤残证等国家承认的,能享受乘车优惠的证件,在番禺105路车不被承认,乘车人要全额购票,损害了老人、残疾人、革命伤残人员享受国家政策优惠的权利。
4、大部分村与村之间、村与镇中心区域之间的交通没有搭建交通网络。根据国家规定,公交公司有责任实现服务地区的“村村通”。譬如我区的化龙镇,其“村村通”巴士效益不高,但一直坚持实施,也体现了“公交”的社会责任;反观大岗镇,现管辖的面积已达90.07平方公里,辖内有25个行政村、6个居委会,很多行政村离镇中心距离都在几公里以上,却没有公交往来,让居民带来极大的不便。
希望区委、区政府能重视民生,建议尽快将大岗镇纳入全区的公交体系当中,让票价、特定人群优惠政策能与区公交看齐,让大岗镇居民享受该体系价廉、质优的公交服务。增加车辆班次,让大岗镇居民能方便出行。
建议加快大岗镇“村村通”交通网络建设,让距离城镇中心较远的居民能方便往来,繁荣本地经济。


问题答复:

 

梁婵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7号《关于减轻大岗片区人民群众公共交通负担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服务大岗片区的区内公路班车线路主要有番105(市桥汽车站-潭洲),番106(番禺汽车客运站-大岗),番107(大岗-番禺区中心医院),番108(大岗-广州南站),番112(大岗-红湖)等5条线路,共配置运力80台,平均每15-20分钟一班。现有线路设置基本可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同时,我局要求线路经营公司加强营运管理,科学调度、合理排班,根据客流情况加大上下班高峰期班次密度,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出行服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区内公路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工作,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现已完成沙湾水道以北区域线路改造。由于大岗镇行政区域调整工作仍在推进中,公交化财补分担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番105等服务大岗片区的有关线路暂未实施公交化改造。这部分线路现仍属于公路客运班车性质,票价标准按《广东省公路汽车旅
客运价实施细则》(粤交运〔2001〕48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行政区域调整工作进展,继续加大推进含大岗片区线路在内的剩余区内公路客运班车公交化改造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全面完成改造,统一执行公交票价和乘车优惠政策。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城乡一体化交通建设,完善“三级公交” 网络,成效明显。大岗镇内现已开通5条村村通路线,分别为大岗至红湖(七一村)、大岗至子沙村、大岗至长堤食街、大岗至高沙、大岗至新沙;同时还有3条镇内公交线路,分别为番132(大岗中巴站-南顺二村)、番133(大岗中巴站-新围村)和番135(大岗中巴站-新联二村),较好的解决了群众镇村之间互通的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镇街的联系,深入实地调研了解出行需求,深入推广以中小型客车为特色的镇村公交服务,努力实现我区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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