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解决养老保险金差距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化龙镇草堂、柏堂、复苏等村于2007年给16—60周岁的村民购买农转居养老保险,但与现时其他村的新型农保方案的同龄退休金相差小于一倍多,差距太大,村民意见极大,草堂村曾多次向区社保中心反映,区社保中心也到化龙镇及草堂、柏堂、复苏等村了解情况,但没有结果。为此,建议番禺区社保中根据实际情况,找出最好的方案解决问题,使百姓过上幸福生活。 |
问题答复: |
李玮洪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2号“解决养老保险金差距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区内农民和农转居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费用和养老金待遇存在差距的问题,是由于适用参保政策不同。我区于2011年3月实施了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市级统筹后,我区统一执行广州市的社会保险政策,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具备政策制订权限。我局将积极向广州市业务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政策建议,供上级研究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