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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非农技能与就业率的建议
问题内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工作,把解决“三农”问题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可耕土地越来越少,农村劳动力人均耕地面积不足。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农业生产成本越来越高,受国际金融形势较为严峻的大环境影响,农产品价格低,出售难,农民收入难以增加,相当多的农民都希望转移到二三产业发展,寻求从农业外部创造增收渠道,增加收入。一部分农民靠外出打工挣钱,但是由于农民工文化素质和非农生产技能低(绝大部份农民工没有得到相应的技能培训,不适应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的要求),就业门路窄,特别是近年来受国际金融环境不容乐观形势的影响,部分企业(特别地制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好,有的企业甚至破产倒闭,一些农民工不能再回城里打工,致使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不能有效转移,给农村社会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困扰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开展农民非农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技能,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条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我们应当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落实好粤劳社[2006]90号文精神,以提高农民工素质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标,完善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农民工从流动就业向稳定就业转变;从无保障就业向有保障就业转变;从普通工向技术工转变;从普通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变;从素质就业向创业转变,从而使农民工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
为做好此项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信息指导工作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城乡统筹的原则,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责任制,出台相关的培训计划,切实组织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二是积极利用好现有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种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定向培训。
三是落实农民非农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对农民实行免费培训。建立培训与就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从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创业信息等多方面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扶持引导工作。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要鼓励他们刻苦学习,尽快掌握新的就业技能,走上新的生活道路。
五要开展与就业相关的主题活动,帮助农民业解决就业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举办农民工就业信息主题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一条龙就业服务,帮助进城农民工和农村劳动者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尽快实现就业。
六要提高就业稳定性。要围绕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开展技能培训。技能培训要围绕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重点围绕地区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推广直接面向用人单位需求的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品牌培训和项目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与稳定性。
问题答复:

 

古耀坚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3号“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非农技能与就业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实施了多项有力举措,切实解决我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主要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2003年以来,我区实施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结合我区实际,将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区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区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由区长与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任务逐级分解下达至各部门、各镇(街)、村(社区),明确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核,层层抓落实。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联动机制,密切各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定期通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确保已经出台的各项就业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努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二)积极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我区现有16个区、镇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及新成长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覆盖全区各个镇街,可为本全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区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基地与石基、钟村等几个较大的镇级培训基地签订了培训合作协议,共同建立社区学院,通过优势互补,共同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今后,区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基地将全面铺开此项工作,加强与条件成熟的镇级培训基地合作,形成一个以区级综合基地为主,镇级基地为辅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更好地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培训服务。
(三)落实就业专项资金,为本区农村劳动力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多年来,我区结合本地实际,实施了系列扶持本区劳动者就业的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政策,今年,我区进一步完善了补贴政策,印发了《广州市番禺区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办法》(番就〔2012〕4号),办法规定“本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具备参加培训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均可在市(区)内定点培训机构享受两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含专项能力培训)和一次创业培训(含创业实训)。”。同时,贯彻落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政策,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
(四)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教育和扶持引导工作。多年来,我们十分注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就业形势、择业观念、求职心理、求职技巧、职业道德、劳动法规常识等教育,引导农村劳动力破除陈旧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劳动光荣的意识,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下阶段,我们将通过政府媒体、门户网站、派发宣传单张、举办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强化职业教育,引进农村劳动者转变观念,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提高就业竞争力。
(五)开展就业专项援助服务,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区、镇(街)、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一站式就业服务,鼓励企业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免费为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让农村劳动者实现在家门口就业。
(六)围绕市场需求和农村劳动力的意愿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稳定性。一是组织发动“订单式”培训。加强与镇街和企业协作,根据企业实际用工需求,选定合适的培训项目,提供更贴近实际需求的培训服务。二是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为方便农村劳动力培训,各培训基地实行“送教上门”,把课室设到农民家门口,在所在村开展理论教学,实操课则派车将学员送到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实训。三是提供“四包”培训服务,即由镇农办和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包组织发动;培训机构包课程设置和学员的到课率(90%);培训机构包培训后的合格率(80%);区和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包培训后动态管理的就业率(70%)。四是与区企业联合会签订《共建番禺区高技能人才定点实训基地及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以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区高技能人才定点实训基地,实行由培训机构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规模的同时兼顾培训质量,务求提升广大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其就业和稳定就业。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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