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尽快理顺里仁洞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里仁洞村位于南村镇西南侧,番禺大道与金山大道、兴业大道交汇处,毗邻华南碧桂园、锦绣香江、自在城市花园等知名楼盘,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 为了进行亚运工程建设,有关部门征用了里仁洞村260亩土地,拆除房屋337间,拆除商铺物业11890.48平方米,使里仁洞村每年减少收入775万元。 为大力发展里仁洞村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里仁洞村在南村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但是在办理“城中村改造”审批过程中,发现区政府将里仁洞村旧村庄的六块土地计划到远景规划用地中,这严重阻碍了我村的“城中村改造”进程。 建议区有关规划用地部门尽快调整规划,使其符合“两规”要求。 |
问题答复: |
梁有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理顺里仁洞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里仁洞村自2010年11月开始进行旧村改造工作,改造方案分别于2010年12月及2011年5月上报市“三旧”办审查,“建议”提及的6块土地符合最新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纳入旧村改造范围。 二、 经核,“建议”提及的6块远景规划用地位于2011年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BA0905、BA0906规划管理单元)》范围内。由于控规的编制必须符合《广州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要求,该规划将部分用地划入远景规划。“建议”提出希望将该6块土地调整为符合“两规”的要求。涉及调整规划的程序,根据市“三旧”办《关于对广州市番禺区里仁洞村城中村改造方案修改意见的函》(穗旧改函[2011]588号),里仁洞村改造规划原则上 三、应按照已审批的控规执行。确需调整的经市“三旧”办会同规划等部门审查后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改论证报告,提交市规划策略发展委员会(“三旧”委)审议。因此,应将该6块土地调整规划问题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更改论证报告,一并提交市规划策略发展委员会(“三旧”委)审议。若审议通过,该报告即可作为审批改造方案的依据;若审议不通过,该6块土地只能待《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批准后在对该用地规划予以研究落实。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三旧”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