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建设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随着桥南街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辖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急需建设垃圾处理系统,以缓解辖区繁重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桥南街早在2003年就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垃圾压缩站建设申请,当时,拟将垃圾压缩站及环卫所建在南华路与德兴二路交汇处、汇景花园北侧地块。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建成。现在,该地块周边已经先后建成了华荟南景园小区、汇景花园小区、桥兴中学及大润发购物商场等,形成了一个宜居宜商并极具升值潜力的良好环境。 根据区环保局的工作要求,新建项目必须通过环评和民调。我街已将《环卫所及垃圾压缩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发至相关单位征询周边居民的意见,下一步还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公示。由于拟建地址距周边各单位较近,环评和民调能否顺利通过不得而知。因此,我们现就压缩站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认真做好原址地块环评和民调工作。若拟建地址环评和民调能够顺利通过,则抓紧规划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并产生效益。 二是切实做好升级改造和另选址建设准备。若环评和民调不能顺利通过,则必须考虑另选址建设问题。可在我街辖区现有4个垃圾压缩中转站中选取运行情况良好的进行升级改造,这样,既能省去复杂环节,又能使公共资源得到充分共享。 三是着力提高城市新建项目规划和建设标准。今后,凡新建项目一定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凡是没有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处理系统的一律不予审批,以避免规划建设滞后带来后遗症。 |
问题答复: |
邓展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垃圾压缩处理中转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区的生活垃圾也日益增多,辖区生活垃圾处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火烧岗垃圾填埋场为我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每天处理全区生活垃圾约1800吨。目前,我区生活垃圾收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镇街各村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属地压缩中转站,经压缩车运往火烧岗垃圾填埋场;二是镇街各村居自行将生活垃圾的收运承包给个体清洁公司直接运往火烧岗填埋场。垃圾通过压缩后大大减少了运输的次数,加快了垃圾清运的速度。全区现有镇(街)级垃圾压缩中转站20座,新造镇、化龙镇、榄核镇、东环街、石壁街、钟村街、大龙街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建设镇(街)级垃圾压缩中转站。 现时,由于桥南街住宅小区较为密集,难以选择合适的地块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环评和公众参与能否顺利通过暂时还没有结果。据了解,桥南街向辖区住户做了相关的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反映绝大多数住户反对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 如环评和公众参与不能顺利通过,我局建议桥南街对现有的部分压缩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根据2011年7月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广州市番禺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C0901-BC0911、BC1001-BC1004规划管理单元)》(南区控规),该区域范围内已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多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可依据该规划及结合桥南街的垃圾处理设施实际情况进行另选址建设,区规划分局将积极配合办理项目选址及相关规划报建手续。 关于着力提高城市新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标准问题,区建设分局将根据现行规划控制要求和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广州市番禺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规划(2010-2020)》,做好相关规划控制和规划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和建设工作,抓好对垃圾转运站及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审批工作。在建设单位申报房地产住宅小区等项目时,要按规范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规划条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一部分,其规定的配套设施项目种类、规模等设置标准不得随意在开发过程变更,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定的配套设施位置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则按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番禺规划分局将在规划编制、审批用地规划、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报建和规划验收等环节中严格把关,使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在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三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实施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