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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解决农村河涌沿线路灯投入使用的建议
问题内容:

 

我街在区委、区政府及各级部门支持下,全街完成河涌整治总长度约19.8公里,其中陈涌村大涌、二涌、大云涌、虾云涌、下婆涌共8.7公里;蚬涌村大口涌、蚬涌共3.9公里;草河村草河涌、草河涌、蟛蜞南涌、沙陇头涌共6.2公里。沙陇运河四期长约1公里。尽管河涌整治的配套路灯管线已经接驳完成,但沿线路灯仍然未能投入使用,对村民夜间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村民为此经常上访投诉。为解决广大群众的诉求,请上级部门尽快解决河涌整治后沿线路灯的供电系统问题,使路灯能够正常投入使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出行环境。
问题答复:

 

霍添仔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 92号“关于解决河涌沿线路灯投入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桥南街范围内已完成的河涌整治工程有大口涌整治工程、草河涌整治工程、沙陇头涌整治工程、蚬涌整治工程、下婆涌整治工程(中心医院段外)、大蕴涌(含二涌)整治工程、大涌(含虾芸涌)整治工程等七宗,共包含十二条河涌。河涌两岸的路灯工程属河涌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之一,于2010年9月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到供电部门办理路灯用电报装手续,供电部门受理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踏勘与协调,就用电地址、设备用量、供电方式等供用电基础性问题达成了协议。建设单位就上述工程路灯的用电报装业务问题在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间分别与番禺区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方案协议。根据相关规定,供电工程设计单位递交设计成果后,须完成预算评审后方可拨付工程预付款,拨付了工程预付款才具备工程进场施工条件,目前正处于预算评审阶段。因为供电工程建设涉及到多个单位参与,导致进度相对缓慢,我局将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以使路灯早日投入使用。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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