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落实化龙镇盛龙社区建设篮球场”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广东省珠江甘蔗试验场的剧名为配合番禺区政府的征地,从2008年5月份整体搬迁至化龙镇盛龙路128号即珠江场安置区居住,至现在已有四年多时间。由于配套设施未完善,缺运动场所,居民意见极大。要社会和谐稳定,建议区政府以人为本,在珠江甘蔗场安置区的西侧围城外(即原预留建造广汽员工宿舍的东侧地块调整)建造一个篮球场。 |
问题答复: |
李玮洪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第 141号“关于落实化龙镇盛龙社区建设篮球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区内各居住社区体育设施配套工作,并已在控规全覆盖中进行统筹规划和设置。您提出在珠江甘蔗场安置区(以下简称:“安置区”)西侧地块建设篮球场的建议,对完善安置区周边区域居住配套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该地块目前正由我区土地开发中心办理土地储备手续,尚未完善用地报批手续,现状还属于农用地,而建设篮球场需进行硬底化,如近期在该用地上建篮球场将会造成违法用地,我区将受到上级国土执法部门的查处和问责,故该地块近期内无法实施建设篮球场。 2008年安置区建成后,为解决安置区居民提出的建设篮球场的要求,我区土地开发中心积极联系番禺规划分局研究解决方案。根据已经广州市规划局批准的安置区修规方案,在该安置区内已配套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居民健身室,但无法安排建设一个完整的篮球场,区土地开发中心和番禺规划分局经研究后曾提出能否在安置区内结合绿地建设半场篮球场,但由于安置区居民不答应而至今无法实施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置区周边体育设施配套,丰富安置区居民业余生活,建议可按如下两个方案分别在近、远期内分步解决安置区居民对篮球场设施的需求问题: 一是藉着近年来广州市大力推进全民健身的东风,建议位于安置区附近的化龙中学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于固定时间开放篮球场给附近居民(包括安置区居民)使用,具体的开放时间和使用篮球场的人员管理要求由化龙镇牵头协调化龙中学制定,这样既能在近期内解决安置区居民使用篮球场问题,也能提高学校球场的使用效率; 二是位于安置区西侧围墙外的区土地开发中心储备用地可结合控规规定该地块需配套一处居民健身场所的要求在该地块内配套建设篮球场,由番禺规划分局在核发该地块规划条件时予以明确,确保该地块将来能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篮球场。待土地出让及实施建设后,由化龙镇牵头与该地块的权属人协商开放篮球场给周边居民(包括安置区居民)使用,在远期内解决安置区周边居民对篮球场的使用需求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区体育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