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完善查环查孕工作制度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B超查环查孕是计划生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法制社会不断健全、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深入人心的情况下,人口计生工作环境日趋复杂。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建设幸福家庭等和风细雨式的管理理念和方式成为主流。当前,“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使村居负责人、妇女主任的工作压力大幅增加。同时,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推行“便民”服务,只要符合条件,不再需要出具计生部门证明就能办理相关业务,村居对流动人员的查环查孕工作陷入更加被动局面。 我区实行每季一次查环查孕制度,群众怨言很多,不愿意定期参加查环查孕检查,尽管基层技术服务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加班加点到对象的居住地和单位服务等,群众抵触情绪仍然较多。认为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要求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不少于2次查环查孕,为何我区需要每年4次,群众强列要求减少每年检查次数。 顺应以人为本、建设幸福番禺的时势要求,处处体现人性关怀,把落实计划生育转化为增进民众福祉的过程,让每个计生群众感受幸福安乐。 办 法: 一、进一步规范查环查孕工作制度,减少查环查孕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每年3次查环查孕,已能达到有效监管效果。同时,加大对违反查环查孕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力度。 二、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奖励要根据查环查孕记录符合要求的才给予奖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领取“计划生育达标”奖励,也要符合查环查孕记录要求的才给予发放。 三、加快计生法制建设,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制订计生部门专职行政执法和兼职单位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管理一体化模式,从婚姻登记,到分娩、子女入户、升学、就业,以及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等入手,层层把好计划生育关。 四、进一步善待计生家庭,逐步提高节育奖、家庭保险等奖励扶助标准。 |
问题答复: | 周霭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查环查孕工作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孕情检查是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减少和尽早发现非意愿怀孕的有效手段,我区现行的孕情检查制度基本是每季度检查1次,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这项制度为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和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由于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不够理解,您反映的情况确实普遍存在,去年,我局曾在计生系统内就减少孕情检查次数进行过调研,后因我们顾虑可能对工作的影响较大而没有实行。 您提案中解决办法第一点、第三点很好,我们拟再次就该问题展开调研、论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综合考虑改革方案。至于解决办法的第二点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定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