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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加大扶助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 由: 劳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就业是民生之本。残疾人由于肢体的缺损或者功能的障碍,在人力资源市场中处于弱势的地位,属于就业中的困难群体。然而,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平等、共享、参与”目标的根本途径。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关怀下,随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用人单位应按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推进落实,我区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据统计,我区在册登记的残疾人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残疾人有近四成已实现就业。但是,在番禺区残联开展的《番禺区残疾人职业培训与就业途径的策略研究》课题调研中发现,在已就业的残疾人中,只有仅7.7%能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绝大多数残疾人从事的是低端的工作,对摆脱贫困、提高生活质量而言帮助有限,与社会生活发展水平差距拉大。 残疾人就业市场上,不少用人单位为了应付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规要求,顾忌残疾人的形象,只提供最低端的工作岗位和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出现“有工无人做、有人无工做”的结构性失业问题:一方面,用人单位按健全人标准要求残疾人,劳动强度大,且很多只愿意接收轻度下肢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听力言语残疾人、上肢残疾人、重度下肢残疾人常被拒绝;另一方面,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尤其是新成长的有一定学历的残疾人,有的自恃过高,有的又不具有用人单位需求的技能,往往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建议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 办 法: 一、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执行力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最重要途径,应加强管理,残联、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质监等多部门配合,将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大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弘扬关注残疾人民生、帮扶残疾人就业的精神,消除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的偏见,鼓励企业选择适宜的工种和岗位,让残疾人真正做到“有尊严”地“平等”就业。 三、出台用人单位接收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多招聘残疾人,增强用人单位愿意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四、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一方面加快建设残疾人展能基地,另一方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基层培训机构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问题答复: 张小波委员: 您提出的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4号“关于加大扶助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力促进我区残疾人就业,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问题,长期以来我会积极拓展残疾人就业工作。 在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执行力度方面,我会依托就业年审保障金地税代征这一重要的契机,通过在番禺电视台播放、番禺日报刊登《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通知》,发动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政策,促进企业征收残疾人就业。 在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方面,我会除在每年的“助残日”邀请区各职能部门、区各企事业单位参加庆祝“助残日”大型文艺汇演,让社会各界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也让残疾人融入社会外,还每年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街残联、镇街劳动保障中心举办了多场大型的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吸引了多家优质企业为残疾人量身定设了多个工作岗位,在大大提高了残疾人就业机会同时还起到了向社会企业积极宣传关爱残疾的信息。 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方面,我会一直着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除了每年向镇街残联下达了培训任务外,还开展了残疾人初级、中级办公应用和中级电子商务电脑培训班、初级物业管理师、初级家政服务员、广绣基础技能培训、残疾人包装工订单式培训等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我区还注重残疾人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知识培训,为稳步推进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会再接再厉,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新思路,争取造福更多的残疾人。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一如继既做好残疾人工作,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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