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科学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发挥户外广告最大效用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户外广告,泛指所有利用露天公共或者自由的场所、空间和交通工具等城市室外的传播媒介,向公众发布的商业、公益、公关、形象等信息的广告。户外广告具有传递信息的基本功用,具有繁荣商业、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丰富生活、提高市民审美情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加强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广州市于2010年8月出台了《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今年2月13日广州市规划局配套出台了《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这填补了户外广告领域的立法空白,进一步明确了户外广告的监管主体、设置规范、申报程序、管理办法等,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 近年来,番禺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无论是政府的整体发展战略、营商环境,还是企业的特色产品、形象展示,都需要加大公共宣传力度,这样才能增强一个区域、一个企业的辨识度和认知度,户外广告无疑是重要的宣传手段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企业反映在户外广告设置中缺乏指引、审批困难、程序较长,使得企业的宣传大打折扣。作为一种城市公共资源,户外广告的设置更是一种政府规划控制下的市场规范行为,如何使户外广告的设置更系统、科学、有效,在户外广告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取得平衡,最大限度实现户外广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审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是一个值得引起重视的课题。 办 法: 一、《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规定,户外广告的总量和布局、允许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路段、区域及规划指引由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的地点、位置、形式、规格及色彩等具体要求由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组织编制。从《办法》的规定看,区级的规划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并没有组织编制权,但是作为区一级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区城市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进行情况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将有关我区的实际情况和建议汇总上报,作为市一级规划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制定全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设置规划的依据,使得规划更具可操作性。 二、城市规划一般按功能划分有多种区域,如行政区、商贸区、居住区、文教区、休闲娱乐区等,户外广告的设置原则也应因区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商业业态丰富的商贸区或企业集聚发展的服务园区,如番禺大道北区域、天安节能科技园等九大服务业园区、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等大宗商品交易展贸平台,户外广告设置的数量和密度可相对提高,管理部门可在设计风格、空间布局和灯光设置上统一组织协调,既达到了宣传企业形象的效果,又确保了城市景观协调。 三、加强户外广告监管力度。监督应该是双面的,一方面是指城市管理部门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另一方面是指加强消费者对户外广告活动及户外广告管理的监督,这是对政府管理法人的有效补充,如建立户外广告监测网络,扩大监管渠道,设立违法户外广告举报电话。 |
问题答复: |
黎志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发挥户外广告最大效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规划包括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组织编制,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后公布实施。 经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户外广告规划,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的精神,市城管委曾多次到我区进行户外广告的专题调研,听取了我区对户外广告构思和看法,为市一级规划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制订全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提供了依据。 二、《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0--2015)》(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3月14日生效,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规划范围是广州市辖10区。《规划》遵循创造和谐美观城市环境的原则,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为目的,从塑造城市形象出发,综合权衡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景观要素与广告产业媒体的双重性,通过对影响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的环境要素的研究,对户外广告进行合理布局,以指导户外广告规范设置。 三、《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明确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标准以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保养、安全检测等要求。《规范》的执行,使得全市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规范设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市城管委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广州市第四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审稿中番禺区只有三条主干道路,即繁华路、大北路、禺山大道,其他的要分批次逐步规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户外广告的整治及规范管理,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7月份印发了《2012年番禺区户外广告和招牌整治工作方案》给各有关单位,它是我区整治及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纲领性文件。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和《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1 -2015)》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管理规范体系,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划及空间设置、形式形状、尺寸材质、色彩亮度等作了严格规定,为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引。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