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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贯彻“公交优先”,抑制私家车的使用,还道路给公共交通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广州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任务,将番禺沙湾水道以北地区纳入“广州都会区”范畴,意味着番禺的大部分区域今后也将成为广州的主城区。番禺城区的交通已经是许多市民强烈关注的问题,实施交通便民工程是《2012年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建议方案》中的十件实事之一。切实贯彻公交优先的原则应当是实施交通便民工程的基本出发点。

公共交通是映射一个城市文明生活的真实窗口,一个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我们有不少舆论导向和政府政策宣传都在倡导“公交优先”。然而,现实当中我们的公交设施的发展速度却远远追不上私家小汽车的发展速度。我们的公交服务水平与世界文化名城的差距还相去甚远。我们城市中心区小汽车停车位配建指标是英、美大城市中心区510倍,大量的小汽车的驶入必然导致路面交通的拥堵,造成公交车也被堵塞,使公交车无法再增加投入量。因此,更加加剧了公交车服务的供应量不足。有限的道路被私家车等占用了,使得公交车的数量增加和行驶通畅变得困难,使得公交车无法良性循环发展。

国外城市交通发展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保证中心城区及人口高密度区域的交通通畅,最基本的思路就是要从各个方面贯彻公交优先的原则。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心城区人们日常出行主要选择公共交通,这是缓解交通拥堵的一剂良方。

就拿我们邻近的香港为例,香港停车管理对策与限制私人小汽车发展的整体政策导向密切关联,在提供停车设施方面达到一种低水平的平衡。抑制私家车的恶性增长,增强和改善了公交车条件,使得香港的交通比我们番禺中心城区更加通畅。香港抑制私家车的拥有和使用量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加大私家车的使用成本,促使人们选择公共交通。香港市民的平均收入并不比我们的低,他们的汽车售价并不比我们的高,香港并没有设定单双号限行或者限制上牌等行政手段来限制私家车的行驶,但香港的人均拥有小汽车的数量已经远远低于我们;香港道路上行驶的公交车与私家车之比远高于我们的比率,市民的公交出行率就更加远远高于我们。究其原因,是香港政府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而不是用计划经济的手段,抑制了私家车过度占用交通资源。

加大私家车的使用成本的方法之一就是开放停车场收费限制,并以市场调节的方式促使停车场建设进入良性循环。过去番禺投资兴建停车场长期亏损,严重打击了投资商的积极性。部分“群众”要求政府严格控制停车收费,由政府的企业用全体纳税人的钱兴建停车场低价供给拥有私家车的中高收入的人来使用,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且助长了群众买车的欲望。其次,对于乱停车处罚力度不强,随意停放车辆降低了私家车的使用成本,也导致了私家车辆快速增长。番禺至今还有些楼盘没有对公共空间严格管理,门前空地、公共绿地、甚至道路两侧都是车主们见缝插“车”的好地方。居民原来的自由活动空间被减至最低,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实际上已经成为居民生活的安全隐患。而车主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其实这种有车阶层占用公共资源,是对无车阶层的侵犯,是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欺压。作为政府更应当维护无车阶层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实行扶助公共交通对有车阶层增加其使用私家车的负担的政策。如果不实行这种政策将使更多的人购车,而最终使整个交通陷于瘫痪,导致有车难开也难停。而且,越晚实行这种政策,买车的人就越多,因为购车的人没有把开车和停车的这种“未来成本”计算在内。等到购车后再推行新政策,车主们当然感到不公,实行起来阻力也会更加大。越晚实行,“政策成本”就越高,受损的人将越多。

 

  法:

一、转变思想观念,从规划开始切实贯彻“公交优先”原则,对于中心城区或新规划开发的高容积率地区,由过去小汽车配建指标的下限控制改为上限控制。学习香港和国外的经验,以静制动的“低供给模式”,在提供停车设施方面达到一种低水平的平衡,从而增强和改善公共交通条件,减少交通拥挤,增加公交出行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使私家车主认识到私家车的使用成本是他们应当承担的。他们使用私家车已经增大了道路的负担、增加了空气的污染、增加了对公共环境的破坏,因此他们多付出一点金钱是应当的,加大他们维护公众利益的自觉性。创造全社会对公众利益维护的意识,宣传和鼓励对于侵占公众利益的行为(乱停放车辆)积极举报、对当事人给与严惩,并给与举报人奖励。强化全民对于公共空间的维权意识。

三、对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提出要求,一旦发现有占用公共环境违章停车的立即报告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建立相应的机制,对于在小区违章停放汽车一视同仁给与处罚,及时清除和处罚小区内的违章停车行为。挖掘社会潜力,把闲置或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恢复其原来的停车功能并赋予合理的停车收费许可,对于小区内可挖掘出来的临时停车位授予合理的停车收费许可,将无序的停车改变为收费管理的有序的临时停车。

加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切实严格禁止私家车的乱停乱放。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出其城市管理的作用,禁止无序乱停放车辆。而把停车场的建设和收费可以交给市场,通过市场的经济杠杆作用调节和平衡其投资建设量和收费水平。

问题答复:

九三学社广州市番禺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贯彻‘公交优先’,抑制私家车的使用,还道路给公共交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提案所提出的增强和改善公共交通条件、增加公交出行量、利用市场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等建议和办法是中肯和有积极意义的,我局赞同本提案所提建议。

二、我区历来重视与公共交通发展相关的规划编制工作,在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设施规划等不同层面的规划编制中贯彻“公交优先”的指导原则。在已编制完成《广州市番禺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20)》和《番禺区综合交通规划》成果中,“公共交通优先政策”都是核心政策之一。例如在《番禺区综合交通规划》中就提出“总体上优化交通方式结构,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鼓励慢行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小汽车的使用。”

三、目前,根据省物价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粤价〔200328号)的规定,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定价行为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在广州市系统改善交通状况一揽子工作措施中,提出了“适时适度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增加机动车进入中心城区的停车成本。利用价格杠杆,引导个体车辆多选择城市外围停放,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进一步推进停车收费标准差别化政策,提高停车位的使用率,适时调整我市收费区域级别划分,并加强规范对占用道路停车经营的管理。研究制定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方案,择机实施。”目前,该措施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四、公交交警部门一直致力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对群众举报多、反映意见强烈的乱停放重点路段均安排专门警力开展大力整治,严惩各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乱停放现象。但议案提出的交警部门加强对小区乱停放车辆处罚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交警部门只能对道路(即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实施交通安全挂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调处交通事故。目前小区内乱停放行为,区国土房管局将加强对小区物业的相关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小区内依归停车的宣传管理工作,一方面指导小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时将小区停车规范写入管理规约中,加强对小区内停车的管理,另一方面,建议委托拖车公司,对堵塞消防通道的乱停放车辆进行拖移处理。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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