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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尽快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我国三级医疗体系最基础的一层,其主要职能为维护社区居民健康,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康复等六位一体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居民在社区医院内解决常见疾病,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发挥基层医疗机构“早防、早治”优势,从源头上节约医疗资源,提高治疗效率。因此,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问题,发挥社区医疗机构的健康管理作用,就必须实现基层医疗关口前移,做好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字〔201019号)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核定编制内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制度,制定规范统一的人员管理制度,探索分类人员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各级政府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备配置、人员经费落实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已基本完成整体布局,硬件设施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

目前我区已规划建设85所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6所,大部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11年,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人数分别达到城区2352845人次、农村253176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缺口大,工作任务重。广东省编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文件指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按每万服务人口(常住人口)配备8人,服务人口在5万居民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编标准可适当降低。截止2011年底,我区有常住人口206万人,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需要社区工作人员1648名。2011年,我区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事业编制1434名(与实际需求数相差214名),竞聘上岗248名,缺编1186名。目前全区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11个基本医疗和公共服务项目,每项都需配备专责人员,工作任务繁重,人员需求量大。以番禺区市桥医院为例,该医院承担市桥街、东环街、沙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西丽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支持工作,并协助中心日常运转。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三个中心门(急)诊接诊病患分别为110590人次、61011人次及1.5万人次,按照服务人口计算,实际需要工作人员近150人。而三个中心共规划配备编制115人,目前在岗工作人员129人,其中通过公开招考进入社区编制岗位的工作人员仅23人,各项卫生服务工作均长期超负荷运转。由于人力不足,社区卫生机构只能减少部分诊疗项目,或缩短公共卫生服务时间,严重影响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尚未落实到位,人员工资待遇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员分配采取绩效工资制,按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原则上约为每人每年12.5万元。2011年,我区通过公开招考引进社区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48名,相关经费已落实到位。由于人员编制尚有缺口,为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医院借用工作人员753人,直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招聘到位。原则上区财政应对借用人员进行经费补助,目前尚未得到落实。同时,社区中还有大批合同工从事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由于社区实行财务收支分离,其收入不能用于自身支出,相关费用只能由医院垫付,大部分社区合同制医务人员月收入维持在2000-3000元之间,收入和绩效不匹配,难以体现技术服务价值。

(三)社区面临外部人才难引进,未聘人员分流任务重的双重困境。目前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中人员结构老化,45岁以上人员超过50%,同时还面临结构欠合理,低学历、低职称人员较多,社区本身发展后劲不足等多个问题。2011年,我区先后举办了三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公开招考,由于广州市户口、社区工作经验和年龄等条件限制,符合招聘标准的报考人数较少。很多在社区工作多年,具有一定工作经验,以及适应社区家庭式服务方式的医务人员也因年龄和学历的限制难入社区编制。同时,社区尚有大批未聘人员需要进行合理分流和计划清退。社区医务人员由于其本身的工作特点,较难适应医院专科工作,分流去向较少。而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医院借用的工作人员在过渡期结束后如回医院继续工作,需进修两年后重新注册上岗,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社区未聘人员分流的难度。

 

  法: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实现其基本功能,切实承担起社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关键在于人员编制要与硬件配备同步,建立起“轻重病患分级诊疗,公立社区合理分流,有限资源高效利用”的系统化医疗机制,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良好运转,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一、尽快配齐社区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落实相关经费补助。按照广东省编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粤机编办〔201137号)和广州市编办《印发<关于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意见>的通知》(穗编字〔201022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社区对医疗人员的实际需要,保证社区卫生工作的接续,近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每万名服务人口数配备8人的标准,落实社区人员编制,足额补齐1186名人员缺口;按照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费补助政策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补偿机制,落实人均12.5万元的绩效工资,吸引人才扎根基层,为社区卫生机构的稳定、高效、持续运转提供充足人力保障。

二、建立人才机制,规范准入退出。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及编外人员使用条件等,对已在社区工作多年、具备一定社区工作经验基础的在岗人员实行适当倾斜,放低准入门槛,规范招聘录用程序;制定较完善的社区人员分流机制,统筹考虑部分未聘人员分流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过渡期内允许医生多点执业,鼓励专家定期定点下放社区;建立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培训、流动、晋升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问题答复:

农工民主党番禺区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医改的有关精神,区编办于20119月核定了全区共设19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另设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共配备1434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事业编制,明确了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据区编办了解,所配备编制标准与兄弟区相比属于中等水平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19名服务中心主任及243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完成竞聘及聘用手续,另194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招考材料已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毕,现在进入最后的岗位审核阶段,区卫生局将积极与区人社部门保持联系,尽快将194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聘用到相应的岗位

对于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区卫生局提出如下解决方法:

区卫生局除了加快公开招考人员的聘用手续外,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准入条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培训、流动、晋升等有效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凝聚力,不断提高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社区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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