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健全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体系,提高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水平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我区一直把关爱残疾人作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落实好扶残助残各项政策,尽量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区领导多次视察区残联和残疾人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全面提高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专项补助金,加强培训、安排就业,完善无障碍设施,扶持成立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完善精神病残疾人的医疗保障和康复服务等,切实关心、支持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但关爱残疾人工作任重道远,内容广泛,其中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应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 一、我区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现状和面临的困难 残疾儿童是指年龄在14岁以下,有生理缺陷或智力缺陷而需要帮助的儿童。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0~6岁残疾儿童约占残疾人数的2.02%。按此推算,我区0~6岁残疾儿童约有1100多人。这些儿童残疾的主要原因有:智力发育障碍、脑瘫等肢体畸型、自闭症和听力语言障碍等等。残疾儿童比正常儿童需要家庭和社会更多的关爱,尤其需要得到及时的康复治疗和教育。而据《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鉴》显示,目前只有14%左右的残疾儿童能够得到康复治疗和康复教育训练,大部分残疾儿童仍得不到应有的康复教育服务。 在我区,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也面临着不少困难:一是社会化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体系尚不完善;二是专业的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不足,远不能满足需求;三是专业康复教育人才难留。目前我区仅有两家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一家是公办的,即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另一家是民办的专门收治自闭症儿童的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仅54个学位,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仅30多个学位,学位都很紧张,供不应求。据了解,单是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就有30多名残疾儿童排队申请就读,但因学位限制至今无法得到满足。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作为我区唯一的公办残疾幼儿康复训练机构,承担着我区0~6岁残疾幼儿康复与教育、康复技术人才培养、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但该康复中心自2003年成立运行、2005年由区编办批复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关于成立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批复》番编[2005]17号)以来,一直是自收自支,没有事业人员编制,经费采用事后差额拨款形式,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基本不向学生收费,因此,运营经费不足,教师待遇低,专业人才很难稳定,流失率高。 二、落实上级精神,健全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体系是工作之需,民心所盼 (一)重视发展残疾人教育是当前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等,都强调要重视发展残疾人教育,落实好学龄前残疾儿童抢救性教育。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要“重视残疾儿童早期干预,积极发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训练。完善儿童筛查、登记、教育转介、跟踪服务制度,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培训经费”,要求“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从2011年1月起,市本级财政和区、县级市财政各按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的标准安排日常康复经费”。 (二)康复教育对残疾儿童非常重要,意义和价值重大 0~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时期,如果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绝大部分残疾儿童可以获得生活自理、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部分残疾儿童还能从根本上改变残障状况,与健全儿童一样生活、学习。但如果错过康复的黄金期,康复效果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再无康复可能,导致终身残疾,严重影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据有关部门测算,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康复平均每人每年需6000元左右,期限3到4年,平均每人约需2万元。但如果错过早期康复时机,日后的集中托养需投入约28万元,两者花费比例为1∶14。可见,抢在学龄前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教育,是目前最有效、最节省社会资源的康复渠道,对于残疾儿童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三)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成绩突出,理应得到重视和扶持 五年来,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收训特殊儿童307人,成功转介50名幼儿顺利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就读,87名幼儿进入特殊学校读书。2009年,该中心成为全省首批、全市首个获得省级标准残疾人康复机构,2009~2011年被国家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项目广东省领导小组确定为“定点康复机构”,2011年被中国残联“长江新里程——脑瘫儿童引导式教育”项目确定为广州市第一个“试点推广机构”。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提高我区残疾儿童的生活质量和改变其人生走向,促进残疾人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由于中心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基本不向学生收费,其面临的编制、经费等非自身能解决的困难迫切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帮助解决。 办 法: 一、建立健全我区学龄前残疾儿童社会化康复教育体系 由区政府牵头,协调残联、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探索建立健全以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龙头、以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包括普通幼儿园、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等)为依托、以社区康复为网底的学龄前残疾儿童社会化康复教育体系。同时,残疾人康复中心还要做好与各医院、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工作,做好向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特殊学校的转移衔接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财政在救助贫困残疾人资金安排上应坚持“儿童优先”原则,重点倾斜贫困残疾儿童康复项目,逐步增加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经费。 三、认真贯彻随报制度,建立残疾儿童信息收集机制 将残疾筛查纳入新生儿筛查和儿童保健体检的日常工作内容,各医院负责对新生儿身体情况进行筛查,各镇街或社区负责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进行筛查,建立发现残疾儿童随报建卡机制,做到所负责的区域内0~6岁残疾儿童随发生、随发现、随报告、随登记。 四、建立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监测网络 残疾儿童筛查确诊后,各级残联应将0~6岁残疾儿童信息全部纳入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还要根据每一位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教育方案,指导其接受科学的康复训练。 五、理顺关系,充分发挥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龙头”效应 一是建议将番禺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纳入政府管理,明确其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定位,给予相应的人事编制和经费保障,以稳定工作队伍,吸引专业人才,以便实施更好的精细管理。 二是在教育业务管理上,建议参照体校的模式,采用部门办学,教育业务归口区教育局管理,使我区学龄前残疾儿童教育工作更符合教育规律和教育部门的要求。 三是充分发挥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由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指导各类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和社区康复教育工作,以实现“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共同推进”的社会化康复教育机制。同时,也为我区将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创造条件。 六、积极鼓励民间力量参与 支持发展民办或民间力量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探索相关社区康复教育工作。按照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与社区卫生、社区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好我区现有的25个社区康复站,尽可能地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在社区也能享受到康复服务。 七、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加强残疾儿童家长培训。要加大公共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知识,使全社会都关注关心残疾儿童的生存生活状况。尤其是要做好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工作,使残疾儿童家长能把握住康复教育的最佳时机,及时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教育。力争使全社会形成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的合力,为更多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和条件。 |
问题答复: | 农工民主党番禺区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3号“关于健全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体系,提高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已逐步建立起以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龙头,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为辅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体系 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区残联下属事业单位,是目前我区唯一一家公办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0-6岁残疾儿童。自2007年开办以来,共收训残疾儿童236人,其中,转介到特殊学校99人。区教育局在培智学校附近规划15亩左右用地,建设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教育机构,将基本满足我区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需求。此外,我区目前有2间民办非企业残疾儿童服务机构,各镇街设立社区康复站25个。逐步建立起我区学龄前残疾儿童社会化康复教育体系。 二、区财政逐年加大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经费投入 今年区财政已安排54.25万元用于0-6岁肢体残疾康复、麻风畸残康复、视力残疾康复、听力语言残疾康复、智力儿童康复等费用。按照粤康办〔2011〕1号文件规定,2012年区财政共配套安排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训练补助经费183.32万元。另外,今年区残联为残疾儿童办理康复资助共41.2万元。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经费投入呈逐年增加趋势。 三、6个残疾人指导中心建立了残疾儿童信息收集机制 目前,我区共有6个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分别包括智力、肢体、精神、视力、听力语言残疾以及残疾人用品用具配置。6个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有5个设在区级医院,它们对新生儿身体情况都有记录、筛查,并指导各镇街或社区对辖区内0-6岁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进行筛查,建立了我区对残疾儿童随发现、随登记、随上报的机制。今年8至9月,根据广州市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要求,区残联组织各镇街对我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及疑似残疾人对象进行全面登记、筛查,共登记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14309人,疑似残疾人31283人。为我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 四、区残联牵头,指导下属机构落实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监测工作 区残联对已领取残疾人证和疑似的残疾人信息已全部纳入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残疾人资料库。同时指导区内各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各镇街及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分别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以轮候制安排0-7岁残疾儿童入学康复。康复期间,为每位残疾儿童建立个人康复档案,同时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评估→制定方案→康复教育→再评估”的康复循环模式,使残疾儿童通过系统、有针对性的康复教育,达到最佳的康复效果。残疾儿童如达到7岁入学年龄,则根据其能力水平转介到特殊学校继续康复教育或到普通小学就读,并随访跟进2年,与后续学校共同做好幼小衔接工作。下一步,区残联与区教育局将不断完善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体制,提高康复效果。 五、计划将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雇员转为政府租赁岗位合同工,以稳定康复教师队伍 为了更好地发挥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龙头”作用,我会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向区编办提出“将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雇员转为政府租赁岗位合同工,或按照每年10万元/人的标准进行核拨”,以稳定教师队伍,目前该项工作正在与编办协商。 六、民间力量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 区残联积极培育和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我区现有民办非企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2间,25个社区康复站,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我区及外地户籍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截止2012年6月底,我区10街9镇共22间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投入运营。已投入运营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了家庭及残疾人康复等四项基础服务,今年累计开展活动3026场次,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学前服务、家属服务等。 七、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家长培训 为了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进一步普及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知识,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工作,每年对在训残疾儿童进行定期家访,并建立随访记录档案。在家访工作中,教职人员手把手指导家长如何开展家庭康复工作,建立正确的康复观念,使家长能把握住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及时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教育,实现家校无缝对接。另外,区残联利用网站宣传、派发残联杂志及宣传单、助残日活动等方式向家长及社会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知识。通过广泛宣传,逐步提高了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心和支持。 今后,我们将继续与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开展探索具有番禺特色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体系,为残疾儿童提供更优质的康复教育环境,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明天而努力。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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