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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迁移区自来水公司东涌水厂吸水口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区自来水公司东涌水厂位于东涌镇石基村沙头顶,隶属广州市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1990,为解决地处珠江口南沙镇的珠江电厂的淡水供应,当时县政府的倡导下,公司收购了东涌镇水厂改作加压站,但后来在原址上进行分期扩建为东涌水厂并增加制水供水功能,地55.73亩,日生产能力为20万立方米。随着经济的发展,该水厂周边企业不断增多,有搅拌场、砂石码头等,对该水厂吸水口的水源造成污染,虽然相关部门已采取措施杜绝偷排等污染水源现象,但影响水源水质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法:

水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着人民的安康,为保障群众用上安全放心水。建议:

一、面对水质污染的严峻形势,加强对周边企业的环境监测,杜绝偷排现象,确保水源水质。同时,加强水厂化验室水质化验检测工作。

二、将该水厂的吸水口迁移到水源水质安全的沙湾水道上游区自来水厂吸水点附近,否则,建议停止制水供水。

三、加大投入,加快吸水口水源区周边区域的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水污染。

问题答复:

东涌地方组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迁移区自来水公司东涌水厂吸水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域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的文件精神,广州市环保局于2011722公布了《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其中东涌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至吸水口下游1000的河段及相应纵深100的域区属于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且该区域水源水常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随着东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不断增多,加上枯水期受咸潮影响,令该水源保护区内的水质安全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会出现个别时段停产的情况。

 为解决东涌水厂吸水口水源水出现的个别时段水质不达标而停产的情况,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有两间水厂,沙湾水厂及东涌水厂,两个水厂的供水管网互相连通。如东涌水厂水源水未能达到水质安全要求,可立即关闭,以沙湾水厂供水为主。由于目前我区供水规模有较大富余,可基本保证区内供水安全。另外,为解决沙湾水厂受咸潮影响的问题,2005年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已自筹资金1.07亿元在上游顺德水道的紫坭岛加建了一个临时备用吸水口,作为沙湾水厂的备用吸水口。当沙湾水厂吸水口水质不达标时,可立即启用此备用吸水口进行取水。

在对我区饮用水水质监管方面,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的要求,除供水企业按规定进行自检外,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同时负责对供水企业水质进行行政监管,以保障饮用水水质的卫生安全。首先,区自来水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水源水的监测和监控工作,实行三级检验制度,并不断增添水质监测设备,提升水质检测能力,完善预警报警机制。其次,在行政监管方面,我区每年由广州市水务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分别按相关规定对水厂的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进行监测。根据各方面水质检测结果,东涌水厂吸水口的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水水质常年达标。

同时,为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监管,区环保局也采取了多种措施:

(一)     不再审批位于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     对水源保护区内的原有企业加强监管,要求企业不得在水源保护内设置排污口;

(三)     定期对水厂附近的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超标现象,立即依法进行查处。

    为保障我区长期、稳定的饮用水水质安全,针对东涌水厂所在水源保护区水质问题,我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环保局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的排放监测,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偷排现象,以保护沙湾水道和东涌水厂吸水口的水质安全。

(二)区水务局加强对供水企业水质行政监管力度,加大对供水企业水质抽检频率,健全自来水公司水质检测报告的报送制度,目前正在抓紧水文水质监测站建设工作。

(三)番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对水源水的科学调度和营运管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备用水源系统;并根据《广州市供水总体规划(2007-2020)》,结合东涌水厂的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和水厂现状,对水厂处理工艺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开展对东涌水厂吸水口迁移必要性的相关论证工作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供水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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