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强我区外来工职业培训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据悉,2007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补助跨省外来工职业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培训跨省份外来工8431人,各镇街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成人学校积极应对,企业响应热烈,学员学习积极,取得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近三年来,我区每年登记在册流动人员均超过100万人,今年1月底突破129.4万人,其中以务工为主占92%,“80后”占57%;近三年来,我区共培训跨省外来工9398人次,涉及区内200多家企业,其中2009年为2409人次、2010年为3203人次、2011年为3786人次,总体呈现发展良好势头。 但近三年来,我区每年培训跨省外来工人次所占比例不足0.3%,与省府提出“十二五”期间企业在岗职工得到至少一次岗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目标差距甚远,且存在培训层次集中在初级,中级以上级别所占比例较低问题(其中初级工为7879人次、中级工为1465人次、高级工只有54人次)。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外来工培训缺乏良好社会氛围。本区财政对外来工还未有相关培训资助政策,职能部门对相关方针政策宣传仍较少,许多外来工对政府相关补助政策信息了解不多,参加职业培训自主意识差,未能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使外来工培训工作的组织发动难度大。二是培训能力未能满足需求。除省、市只有600多个工种可开考、远未能满足新形势企业特定岗位培训需求外,还有相关部门对外来工实际需求重视不够、未能全面建立镇街外来工技能培训基地等原因,造成技能培训工作相对滞后。三是部分企业不重视外来工培训工作。存在重眼前利益,忽视员工培训带来的长远利益,未能发挥组织培训的主导作用,使外来工培训工作难以拓展。四是外来工参加技能培训信心不足。外来工学历水平普遍较低,初中以下占65.8%、高中占22.9%,对获得政策补助资金和通过技能培训考试缺乏信心,难以实现稳定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 办 法: 一、成立区外来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91号)实施意见,制定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推动外来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实现省府《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企业在岗职工得到至少一次岗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目标。 二、加强外来工就业技能培训。加快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行城乡劳动者均等化服务,发挥镇街培训基地的作用,把镇街技能培训基地办成社区学院。一是重点开展初级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普遍提高外来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技能。二是拓展企业订单式培训,研究企业特定岗位的培训需求,提升技能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培训设备,开设新职业工种、企业特定岗位的培训。三是建立和完善外来工技能培训的资助奖励机制。对取得职业资格证和行业认可的培训证书的外来工给予适当资助和奖励;对于未纳入职业资格考核的岗位实行定岗培训,经技能培训、岗位技能考试后,可给予企业部分资助补贴,增强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外来工主动参与技能培训。 三、发挥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对外来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的政策宣传、信息采集、组织发动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培养外来工参与技能培训良好氛围。 |
问题答复: | 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外来工职业培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办理提案的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精神,坚持政府统筹、企业参与、全民动员的工作思路,从我区实际出发,按照“整体筹划、分步实施”的策略,切实做好我区外来工(后称“异地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推进异地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 我区自2003年成立了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就业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就业工作会议,统筹推进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异地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工作等纳入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至各镇(街)及职能部门抓落实。 对提案中提出的“实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粤府〔2011〕91号)‘十二五’期间企业在岗职工得到至少一次岗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的目标”,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员有137万人,以其中60%为在岗职工,即约80万人测算,“十二五”期间每年要培训异地务工人员约16万人,按每人800元框算,每年区财政需支付1.28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给予免费培训,对我区财政来说无疑是一个庞大的开支。为此,为全面落实省政府的精神,建议先对在岗职工开展普及性岗前职业道德及安全知识培训,并建议区财政按每人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共需财政资金约320万元。同时,鼓励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在职员工开展企业内训。(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二)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技能培训。 1、发挥镇街培训基地作用,重点开展初级工的职业技能培训。 目前我区共建有区级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基地1个,镇级培训基地16个,此外,区教育部门辖下有16所教育机构(成校、职校、电大等)及75间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可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近30万人次。近几年,由于区财政资金对培训基地的硬件建设投入有限,我区大部分镇级培训基地的教学设备设施比较落后,导致很多工种因条件所限无法在镇级培训基地开展。为解决镇级培训基地“有需求,无条件”的问题,今年区级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基地与部分镇级培训基地签订了培训合作协议,共同建立社区学院,由镇级培训基地组织培训生源,区级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基地提供师资及设备支援,通过优势互补,共同开展以初级工为主,兼顾中高级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已在石基、钟村等几个较大的镇级培训基地建立了社区学院,今后区级职业技能培训综合基地将全面铺开该项工作,加强与条件成熟的镇级培训基地合作,形成一个以区级综合基地为主,镇级基地、职教、成校、电大教育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区人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配合) 2、积极拓展培训方式,实施分类培训,满足企业需要。 今年8月,我局与区企业联合会签订了《共建番禺区高技能人才定点实训基地及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以合作共建方式建立了区高技能人才定点实训基地。培训机构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提供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开展理论知识培训及教师示范教学,在企业建立实训基地,进行实训见习,从而满足就业人群和企业的双重需求。目前,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和广州番禺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两间企业成为首批试点企业,挂区定点实训基地牌子。今后,随着与企业合作的广泛、深入和完善,我局将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观光农业等领域全面推进合作共建实训基地,逐步形成一套适合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和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并使这种机制做到长效化、制度化。(区人社局牵头,区企业联合会配合) 3、建立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资助奖励制度。 提案建议“建立和完善外来工技能培训的资助奖励机制”,经过多年摸索,我区出台实施了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办法,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就业给予扶持。为进一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我们将建议政府加大技能培训资助补贴力度,扩大资助补贴项目和对象,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1)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由政府对个人给予资助补贴;对暂未纳入职业资格考核的工种,经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同样由政府对个人给予资助补贴;(2)每年在全区组织一次“技术能手”、“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评选,对获奖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对积极组织员工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企业,由政府对企业给予奖励。(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三)积极发挥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纽带作用,营造异地务工人员技能成长的社会氛围。 (1)加大宣传力度。在职业培训的宣传工作上,加强政府统筹和集中管理,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统一制作宣传短片和资料,在番禺电视台、番禺日报社等政府媒体上进行宣传,使广大异地务工人员在加强职业培训意识的同时,更快地获取自身所需的培训信息,从而提高他们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区委宣传部牵头,区人社局、区流管办及各镇街配合) (2)完善信息采集制度。通过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加大对我区异地务工人员的信息采集,建立健全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档案,收集培训需求信息并按季度定期反馈给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按培训需求进行定点定向培训,形成长效机制,培养异地务工人员参与技能培训良好氛围,保障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培训的权益。(区人社局牵头,区流管办配合)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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