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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解决番禺中小型企业发展过程中土地瓶颈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长期以来,我区的工业企业“星星多、月亮少”,即中小企业多、大企业少,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更是屈指可数。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办法有两个,一是拿来主义,就是招商引资,招大项目落户;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让本土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大企业。

近几年,我区大型工业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卓有成效,成功引进广汽自主品牌项目和中船低速柴油机项目等。但本土企业的成长则不够理想,近年来,我区企业很少有在本地的大规模扩建投资,而去外地增资扩产的不在少数。不仅全区排名靠前的几家企业选择去外地投资,且其规模远远超过番禺总部,很多中等规模的企业,也纷纷去外地投资。长此以往,番禺的工业基础可能受到影响,导致产业空心化。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和重视。

我区中小企业长不大的原因很多,但最关键的还是土地限制。目前我区基本上是在2000年前已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才有自己的土地。这些企业以国企和乡镇改制企业为主,大多数属传统产业。2000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或者在2003年之前还没有买地的企业,多数都没有自己的土地。

如同买房与否把人分成了有房阶层和无房阶层一样,有没有属于企业产权的工业用地也把企业分成有地企业和无地企业。企业如果在2004年国家严控土地之前没有买地,后来就很难买到工业用地。企业买地的困难程度远远大过市民买房的难度。房价只是贵,还有得买,而工业用地近几年基本没得买。

我区的创新型企业大多数是2000年之后才成立的,2005年慢慢才有实力买地。但这个时候,已经无地可买。就像一棵长在花盆里的树苗,到一定阶段就要移植到地里去才能长大,可没有新增用地,我区的中小创新型企业就成了不得不困在花盆里的树苗。

 我区近年建设了包括节能科技园、清华科技园在内的一些科技园区。这些园区能够集约使用土地,可以为入园企业写字楼式的办公场地,为我区小微企业的集聚和初创型企业的孵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园区企业及产品经过成功孵化需要扩大产能、发展壮大时,就需要在科技园区之外建设产业化生产所需的工厂。如果我们只有孵化基地而没有产业基地,这些在本土培育成功的产品或企业不得不选址离开番禺到周边地区去发展,这对番禺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损失。

工业用地问题是珠三角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普遍经历的难题。各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

2008年,南海实施“雄鹰计划”,旨在引领区内200家富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南海民营经济整体升级。实施细则第一条就是解决企业土地问题。

20104月,顺德区政府出台了优质企业成长工程龙腾计划,扶持300家本土优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其最大动作就是:拿出5000亩土地发展生态工业园,规划设立龙腾企业发展专业园区,优先满足符合入园条件的龙腾企业的用地需求。对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按照顺德招商引资有关政策给予扶持。

 

办法:

为消除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土地瓶颈等因素影响,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借鉴顺德、南海等地经验,在我区搞一个扶持本土民营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的计划,这个计划可以称之为“明星”计划,选择100家发展前景好、符合我区产业规划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建设成为各行业的明星企业。

二、集中镇(街)的土地资源,特别是各镇街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土地资源,规定土地用途、投资密度、产出标准,以竞标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重点给“明星计划”企业提供适当的发展用地。或者用新增土地搞一个专门的“明星计划”产业园。

三、创新土地、房产产权确权模式,简化审批流程;探索研究临时房产证办理和质押方法,支持“明星计划”企业逐步理顺已用土地及房产证照,进一步明晰产权、盘活沉淀资产。

四、减免企业办理资产变更手续区级收费。加快推进企业旧厂房、旧物业改造,提高厂房、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建立厂房租赁、改造提升、土地开发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物业改造投资信息。

五、在经贸部门成立专门协助服务申请和办理本土企业发展用地的机构,为企业提供如对外招商时一样的优质服务。

问题答复:

赵虎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番禺中小型企业发展过程中土地瓶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扶持本土民营中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的问题

近来年,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为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我区致力搭建三大平台——融资服务平台、政策服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致力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同时,组织开展调研,研究并起草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探索启动企业成长工程,筛选一批实力强、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推广价值、示范作用显著、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的示范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各部门在用电、上市培育、融资对接、资金扶持、出口通关、参展等方面予以倾斜,逐步解决我区“支柱产业不够清晰”的现状。

二、关于向重点民营企业提供适当发展用地的问题

近年,我区对14个科技工业区进行了全面梳理,利用“三旧”改造政策选择条件成熟的工业小区实施连片升级改造,规划建设了一批专业园区,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区中小企业用地矛盾。市政府正在研究制订《关于支持民营新兴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我区提出“明确在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安排给民营新兴产业园区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量,可结合全市土地年度计划中产业用地出让计划指标量按一定比例核定”的建议。今后,在土地指标安排上,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三、关于创新土地、房产产权确权模式的问题

为明确科技园区(工业)项目的报建确权与产权转让的政策和流程,保障园区的顺利建设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区于2011111下发《印发番禺区科技园区(工业)项目报建确权与产权转让工作指引的通知》(番府办〔201151号),民营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关于减免企业办理资产变更手续区级收费等问题

目前暂时没有关于减免企业资产变更手续费用的相关法规指引,我区将组织收集相关企业的建议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为便于我区相关部门掌握目前我区政府储备地信息情况,区土地开发中心等相关部门已定期将政府储备产业用地的相关资料归纳整理并提供给区招商办,企业如有需要可向区招商办咨询。

五、关于成立专门机构协助企业申请和办理发展用地的问题

区政府《印发番禺区招商引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番府2012138)对项目引进流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规定项目引进单位应取得投资项目公司规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并对照投资项目评价体系的标准,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选址意见。然后由区招商办统筹,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贸易促进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区国资局、区建设局、区城改办、番禺规划分局、区土地开发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招商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落户我区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投资项目落户评审报告后,报请区政府审定。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中小型企业和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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