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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建议
问题内容:理 由: 番禺是一个著名的旅游城市,每日接待成千上万的游客;番禺更是广州菜的发源地之一,素有“食在广州、味在番禺”的说法。可知番禺独具特色的美食文化已经源远流长。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绝育黄瓜、"自杀"西瓜、重庆火锅石蜡底料……说起食品安全,人们脑海里立即就会浮现出上述问题食品。而如果坐下来仔细数一数,就会发现,水、油、菜、肉等,目前都已出现问题,每个关心自己健康的人都会忍不住问一句:“究竟还有什么是能吃能喝的?” 由此可见,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已是危不可待的地步了。 近几年来,让人不安的食品安全是人民幸福指数低的主要原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魔。这都使得我们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形势十分严峻。加强食品安全的意义是重之又重。目前我区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情况主要表现如下: 一、源头环境污染影响,造成食品污染或变质。虽然目前番禺有为数不少的种、养殖基地,但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主,从源头难以保证农产品安全。 二、生产加工存在隐患,诚信不到位。我区有较多的家庭式小作坊,设备陈旧、卫生不达标,生产工序不合规范,生产人员达不到相关要求,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安全隐患较多。还要面临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威胁。 三、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餐饮业点多面广,从农村宴会、学校和民工饭堂、快餐店和城乡流动饮食摊点,已成为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食物中毒的隐患区。 四、农村监管有待加强。农村、城乡结合,由于信息滞后,部分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的原因,给“黑锅点”和小作坊生存的空间;同时,也由于食品安全投入、配置不足等原因,监管力量尚不能实现农村的全覆盖,使农民的权益成为最直接、最严重的受害者。 五、食品质量无法保证。反季节果蔬生产,加剧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动物“速成班“将鸡鸭鹅等禽类生长周期缩短至28-45天,猪出栏时间缩短至2.5-4个月,严重违背了生物学的种植和养殖规律。 六、对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人或企业惩罚过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不断扩大。 七、食品安全对政府公信力和形象的影响。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影响了民众的消费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八、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到境外,给国家的形象和外贸出口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办 法: 一、要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经营与竞争环境,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而这又有赖于执法部门的依法监管,公平执法。各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着依法监管的重要职责,需要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无处存身;需要公平执法,鼓励、维护合法诚信经营,打击、严惩非法违规经营;需要透明执法,对监管过程中的寻租行为进行监督惩处;需要完善监管机制与问责机制,防微杜渐,查遗补缺,不留灰色地带和真空地带,预防“破窗”,及时修补,以防“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二、政府加大力度指导各部门、各镇街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在各个农贸市场贴出宣传标语,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经营、推动食品安全健康发展。 三、对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的结果定期公开。对于各地各镇街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通过公开的渠道向大众公布。 四、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标签标识的源头追溯。为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部门应逐步建立食品追踪识别标志制度,对添加剂含量和实际不符的食品要纳入召回范畴。 五、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大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从监管和制度上找漏洞,强化治本措施,以制度管安全,用制度保安全。 六、加大舆论宣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对经营不当、屡教不改的商家,监管部门和消委会公开商家的名字。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信用信息获得机制主要规范信息渠道和范围。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运行体系是保证食品安全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九、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抵制流动摊点,不购太便宜不符合卫生的食品,减少制售问题食品的生存空间。 十、运用食品安全信息举报投诉渠道。对食品违法行为和不良现象,让群众敢于揭发、检举、特别是媒体,可曝光违法行为,正确引导群众的合理健康饮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能在晴朗青天之下遁于无形,制售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才不敢犯天下之大以身试法,广大群众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问题答复:彭木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强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检测工作,制定完善相关的监管规定,从而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近几年来,我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平稳可控。 一、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的概要分析 (一)基本情况: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有3个,省级示范区1个,市级示范区7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3个。无公害农产品数量为97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20家。食品经营企业2157户,面积超过600米的超市81户,食杂店18691户,商场超市185户。餐饮单位8924家,学校和企业食堂975家。 (二)监管情况:初级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分别由区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按各自职能范围进行监管。盐、酒由区经贸局监管,进出口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监管。 (三)存在问题:一是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大、分布广,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少,执法设备和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由此造成全面监管的难度。二是职能部门实行分段监管,监管职能交叉容易出现工作疏漏,产生监管空白地带。三是企业诚信经营意识淡薄,利益驱动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现象时有发生,无证照生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 二、我区开展食品安全的主要工作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区委、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不定期开会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对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工作意见。区委书记和区长在各种会议上和各种场合,都强调食品安全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要求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努力保障番禺区人民的饮食安全。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区长任主任,相关副区长任副主任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全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为区食安办,区食安办负责日常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定番禺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协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开展工作,组织全区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各种专项整治行动,负责与省、市食安办的沟通协调和对镇街食安办的工作指导,成为区委、区政府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力助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番禺区各镇街和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对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镇长、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解决辖区的突出问题,保障食品安全经费等工作落实。为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广州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我区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区政府每年对各镇街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绩效考核,不断促进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1、区食安办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为原则,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监测网络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每年对各镇(街)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逐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区、镇(街)、村(居委)每年逐级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番禺区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我区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案件举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人。3、按照广州市食安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广州市番禺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对群众举报番禺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经查证核实后,并根据举报人配合查处案件的情况,给予分级奖励,奖金按查处数额的比例提成,上不封顶。 (三)加强食品安全四大环节监管力度。 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蔬菜高毒农药和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整治,深入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和非食用物质的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检查农资经营店档304家,查处农产品及农资产品制假售假案件7宗,涉案货值48769元,违法所得12109元,共处罚72087元。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巡查监管。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定监管计划,落实人员经费,制定长效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使用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并做好生产记录台账。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1、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律。及时组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学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召开企业约谈会,重申了企业主体责任。2、定期开展企业巡查。上半年巡查企业303家次。3、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上半年共开展面包改良剂、食用醋、食用植物油、应节食品、回收食品、大米、明胶、蜜饯、酱油等专项整治13个,先后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97人次,检查企业268家次。4、建立12365举报中心,将12365举报投诉联络站延伸到各镇街,积极引导群众敢于揭发、检举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今年1—6月共受理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有效投诉304宗,均得到处置或回复,其中30宗进行了立案查处。5、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将辖区320家食品生产企业、18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规定分为A、B、C三大类,做到一企一档,将企业申请资料、各种证照资质材料、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查资料及时存入企业档案,便于随时了解掌握企业相关情况。 三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1、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建立了“委托送检-分局快检-开办者自检”的“三位一体”的检测机制,对监管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高风险行业有计划地开展抽检。配备1台食品安全监测车和14台监测箱,每天不间断对我区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行抽检;督促我区28间大型超市和98个农贸市场配置了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检测室、检测设备和人员,建立并落实了食品自检制度;此外针对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委托检测机构加强专项质量监测。上半年,区工商分局委托资质机构抽检193批次,合格158批次,不合格35批次,合格率为81.7%。食品监测车本年度累计抽检各类样品3027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各工商所监测箱共抽检12048批次,合格12036批次,合格率为99%。2、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对企业实行ABCD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实施不同频率的巡查监管,并将监管信用情况与食品许可证续期、变更申请等挂钩,强化对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食品安全把关。同时,把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业户落实索票索证和台账登记等工作作为日常巡查监管内容。 四是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镇街监管资源,将小型餐饮的许可和日常巡查委托到镇街,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基层力量,合理整合监管资源。通过严把许可关、管理关、原料关、检测关和执法关,全面履行餐饮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今年查处餐饮单位立案行政处罚18宗。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小餐饮店集中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制定详细的“三步走”整治无证照经营工作方案,不断净化了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环境。 (四)加大食品检验检测投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完善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检验方面,早在2005年,我区投入500万元,成立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并通过计量认证取得152个检测项目。今年,我区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继续在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蔬菜生产较集中的村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站)。目前,我区已形成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实时监控管理系统为管理平台,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干,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点、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的生猪“瘦肉精”和禽畜安全质量检测点为支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流通食品检验方面,工商部门利用1台食品安全监测车、14个食品安全检测箱,每月制定检测任务和检测重点,按计划定期对区内的流通领域食品进行快速检测。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检验由区质量监督检验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 二是镇(街)级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取得新突破。在前期投入的基础上,2010年我区又投入25万元建设食品安全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镇街食安办的软硬件建设,提升监管水平。目前,19个镇(街)各配置一台食品安全检测车及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食品多功能检测仪等检测仪器设备,通过深入农村、工厂、学校免费对农田种植蔬菜、市场流通食品以及学校、厂企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原材料实施快速抽查检测。食品安全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各镇街食品安全日常检查记录和检测数据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区食安办能对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和分析评估,及时调整监测重点,指挥处置安全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五)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水平。我区每年对监管人员实施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上半年已举办了30多期日常监管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各镇(街)、有关职能部门也不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知识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二是多举措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加强宣传,通过食品安全检测车的大型电子宣传平台,编印食品安全常识书籍,派发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小单张,组织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深入农村、学校、企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流动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自我防护水平,形成群策群力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区、镇街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要对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分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要列入区、镇街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镇长和街道办主任办公会议议程,要列入职能部门办公会议议程,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打击整治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 一是加强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中小学校园、超市等问题多发易发场所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各环节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重点产品的日常抽检监管:要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抽检工作,提高抽检比例,扩大抽检覆盖面。开展问题乳粉、地沟油和瘦肉精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严厉打击“三非三违”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物质、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使用有害饲料、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违反标准制售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资质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等“三非三违”行为。 四是开展清理无证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城乡接合部、出租屋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小餐馆、小商店、小农资店、小食品摊贩”,清理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力度。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要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率,司法机关要加大逮捕、起诉、判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的工作力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一批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制假售假违法案件。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各镇街和职能部门要采取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措施,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制假售假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知识,提高全社会识假辨假和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调动广大群众举报制假售假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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