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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加强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近些年来,随着开展创卫、创文和迎亚运等工作,我区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清理整治,使得各类市场主体得到了健康快速发展。但无证照经营行为并没有完全消失,根据区工商分局年初的摸查统计,发现全区存在无照经营场所4200多户,其中无证照餐饮店720多户、无证照服装、机械生产加工厂340多户、无证照副食店510多户,其它无证照经营场所2600多户。由此可见,无证照经营行为依然严峻,严重影响了我区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存在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存在无证照经营行为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使用的经营场地问题。由于我区城市规划发展还比较落后,属城乡结合性质,许多城中村、农村的经营场所都需要办理《临时场地使用证明》。目前有部分村、街(镇)办理《临时场地使用证明》的政策收的比较紧,甚至擅自提高门槛,搭车审批和收费,有个别甚至停止出具《临时场所使用证明》。因此,相当部分无证照经营户,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无照经营户无法取得合法场地使用证明,职能部门无法依法核发证照。

二、前置审批许可限制。无证照经营者所从事的行业大都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许可,办理工商执照前大都要关部门办理前置许可,但部分前置审批部门的准入条件过高、审批时间过长、费用高、人为设置数额限制,都是限制经营者办理证照的客观因素。

三、各监管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虽然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行为的查处明确了部门职责,但由于这项工作难度大、涉及的部门多,对法规的理解也不尽一致,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前置审批部门仍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依法查处取缔不够,引导措施不力。由此造成相互推诿扯皮、部门间缺乏协调配合,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合力。

四、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无证照经营者的法律观念淡薄,不知道须在证照齐全之后经营才算合法;有部分经营者认为,办了营业执照就要纳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费用,减少收入,因此经营者尽可能逃避检查,一见执法人员检查,就关门大吉,执法人员一走又开门营业。另外,部分消费者对无证照经营的危害性认识也不足,认为无证照经营方便购物消费,不理解、不支持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行动。

 

办  法:

一、由区政府牵头制定对无照经营疏导的政策措施。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需要以及目前无证照经营的现状出发,建议对无证照经营的管理实行疏导为主、疏堵结合的方针。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制定一些阶段性的疏导政策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无证照经营户,采取灵活疏导政策,引导、支持其办证办照,对无法规范的,劝其改变经营范围或主动歇业。另外,在不违犯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市场准入的条件和标准,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简化办事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产业政策禁止以及抗拒管理的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法坚决取缔。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无证照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无证照经营的社会危害,宣传办证办照的程序、条件规定和疏导政策措施,教育引导经营者增强法治意识,做到持照经营、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采取多种措施,使广大群众了解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感情上理解、行动上支持无证照查处取缔工作,形成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督考核。在现有查无办的架构下,由区综治办根据各部门职责要求,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形式,重点针对无照经营监管中存在应付上级考核(叫经营户关门)、查处后复发频率高以及后续监管不到位的现状进行监督。

问题答复:

陈敏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无证照经营的整治工作,特别是中央综治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0〕44号)后,我区对进一步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简称“查无”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新的部署,建立“联合整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在今年以来,我区借“三打两建”东风,深入开展出租屋无证照经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构建“查无”工作长效综合治理机制

(一)建立工作机制,组织领导到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区委区政府从构建“和谐番禺”的战略高度,把“查无”工作作为一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来抓,及时整合镇街及职能部门执法资源,组织建立番禺区“查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各镇街和有关部门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11年4月14日,组织召开区“查无”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并印发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方案、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对我区“查无”工作进行了长期部署,并与19个镇街、18个职能部门签署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责任书》。区“查无”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后,各镇街政府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镇街政府分管领导任负责人的“查无”工作领导机构及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查无”机构延伸至居委会和村委会,与居委会、村委会签订“查无”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据统计,19个镇街与全区所有村(居)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全区建立了各项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用制度确保“查无”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查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落实工作制度,工作机构运转到位。区“查无”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区综治办和区“查无”办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召开了多次协调会议,主动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解决各成员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履职尽责情况,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依照其职责分工牵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此外,区综治办、区“查无”办和区整规办等部门还专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先后多次对各镇街“查无”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工作计划以及相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与此同时,各镇街也先后召开“查无”工作联席会议,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发挥了“查无”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平台作用,切实保证了“查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给予政策支持,联合执法到位。为确保联席会议的正常运作和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区“查无”工作联席会议专门成立了办公室(即区“查无”办),由区综治办副主任兼任主任,区整规办主任和区工商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工商分局,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区“查无”办多次牵头开展“查无”工作专题调查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通过整合镇街及职能部门执法资源,集中力量,共同破解执法难题。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从本单位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重点、难点地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明确职责,配合密切,形成“查无”工作综合治理。

(一)齐抓共管,形成“查无”工作合力。鉴于“查无”工作涉及多个社会管理领域,我们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合力监管,形成整治合力,切实加大了“查无”工作的力度。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别由区公安、工商、食药、文广、环保、安监等有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先后集中组织开展了以“查无”工作为重点的食品、药品、餐饮、出租式旅业、黑网吧、废旧品收购、危险化学品等一些执法难度大、情况较复杂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规范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疏堵结合,提升“查无”工作效能。各成员单位在“查无”工作中坚持疏堵结合,教育引导先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符合区域管理和发展现实的监管模式,因地制宜研究出台各种疏导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查无”工作中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各职能部门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帮扶经营者创业带动就业,引导大批无证无照经营者办理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如区政务办采取积极措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解决“住改商”、无证无照餐饮等问题的指导意见,为解决了这些行业性无证照经营问题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积极创新,搭建平台,“查无”工作沟通顺畅

(一)积极开发建设“查无”信息平台。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更好地实现“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格局,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区“查无”办牵头组织开发了《番禺区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查无系统”)。“查无系统”依托区政府办公网络,搭建了区“查无”办、18个职能部门以及19个镇街之间信息互通、业务联动的电子平台,以达到“一家发现、抄告相关、协同处理”的工作目标。通过查无系统中“无证照经营管理”、“超范围经营管理”、“报表统计”以及“信息管理”等4大模块,实现三大优势:一是信息共享。经录入系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各部门可随时调取查看,转变过往各部门无证无照业户底册各自为政、互不相通的情况;二是明晰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生成转办函,分送移交当地镇街以及具体的职能部门处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明确牵头单位,理顺工作职责;三是分析统计。根据系统反馈的查处结果,逐项逐户核销,并定期分析汇总,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

(二)全面及时反馈“查无”工作信息。为全面反映我区“查无”工作情况,区“查无”办在“查无系统”中设置了政策文件、“查无”办文件、信息简报专栏,通过“查无系统”平台,及时将上级“查无”工作文件和有关工作动态以简讯、工作会议纪要、工作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市“查无”办、区委区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报送和转发。

(三)大力加强“查无”工作宣传。区“查无”办及各成员单位通过采取召开动员大会、举办知识讲座、派发宣传册、张贴宣传画以及设立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推动“查无”工作进社区、进村庄、进市场、进人群密集地,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长抓不懈,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下一步,我区将会一如既往地按照省、市的要求并结合番禺实际,通过认真总结以往的“查无”工作经验,积极采取措施、创新思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争取无证照综合治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无证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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