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大诈骗短信事前打击力度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诈骗短信满天飞,差不多的手机用户都遇到过。什么虚假购车退税、银行卡消费、转账汇款、廉价二手车、招聘酒店公关人员、无担保贷款、六合彩,甚至公然在短信中称卖枪枝、迷药、毒品等。这些典型的违法短信,老百姓能遇到,政府官员、警方也能收到,大多数人会认为是假的,一笑了之,如果有人将案报到公安部门,一般也只能得到善意的提醒:别理他。而现实确实有人被骗了,即使不被骗也影响了老百姓的生活,无端地占用了短信资源。 公安的介入往往是有人被骗后进行的,这样其实收效甚微。行骗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钱物到手后,所用的通信方式改变了,找起来相当的困难;破案率是有限的,但却给老百姓造成了实际的损失。
办 法: 事前介入,群防群治不但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能达到制止犯罪的目的。建议:区公安局联合通信部门,在有这类短信发生并收到报案后,及时介入,在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改变通信方式的情况下,公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接触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置留、查询,也许还能破出其他旧案、窝案、串案,使那些非法之徒无生存的环境,有效地保护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希望公安部门加大诈骗短信事前打击力度。 |
问题答复: | 王锐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诈骗短信事前打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正如提案反映,各种形式的诈骗、垃圾短信息确实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造成滋扰甚至财产损失。这种现象已经引起公安机关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2012年,我局组织专门警力,下大力气共破获电信类诈骗案件7起,抓获嫌疑人14个,团伙2个。总结此类案件特点,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动机明确,有组织实施犯罪。作案人员一般在3人以上,内部分工相当明确。一些专门负责编辑、发送短信息,一些与被害人接头联系扮演角色,还有一些利用科技手段制作假卡、假证,负责诈骗犯罪的最后环节。一些罪犯往往使用假身份证办理通存通兑存储卡,再雇佣他人为其提取赃款,使得案件查破工作十分困难。 二是诈骗面向广、数量大、信息假,调查取证难。犯罪分子一般使用假身份证在银行开户,作案所用的手机卡也全部系无须身份证开户登记的号码,作案时通过短信群发系统,配合使用改号软件,全天24小时发送短信,数量数以10万计。手机短信诈骗多是跨地区作案,无具体特定目标,通过漫天撒网这一方式,涉及范围往往遍及全国各地。由于相当一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多,群众怕麻烦不报案,造成了虽然影响恶劣,但公安机关查处难、取证困难的局面。 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短信诈骗案件的发生,涉及社会多个方面和不同层面问题,单靠公安机关一家难以实现对短信诈骗案件的有效防范。值得一提的是,现有的电信经营模式难以杜绝垃圾短信泛滥的情况。 我局对提案提出事前打击诈骗短信的建议表示认同。但鉴于在犯罪事实并不存在的情况下,难以通过一条短信息认定其违法,尤其是通过匿名甚至是伪造的号码在海量的信息中去收集其他相关违法证据更加困难。对此,我们认为有效防治短信诈骗案件的发生着力点应立足于加强宣传,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2012年,我局制作《防骗style》短片,受到了网民的热捧,网上点击率过千万。借此东风,我局在2013年上半年又组织了两次《防骗style》进校园的活动,适时把防骗知识灌输到中小学当中,扩大了安全防范宣传的影响范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期间,我局还制作了8000份防诈骗DVD光盘,分别派发到各大社区、楼盘、医院、银行等场所循环播放,广泛深入群众宣传防诈骗知识。同时,我局积极与本地各大主流新闻媒体联系,对我局通过严打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大力宣传,并定期向市民揭露一些常见的犯罪手法和骗术,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公安机关在市民群众中的影响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