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目前废旧电池的回收状况并不乐观,回收上来的旧电池仅占销售出去的电池很小的一部分。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原因有: 一、政府部门在这项工作中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对生产企业、回收部门、个人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 二、废旧电池的回收网络基本上是组织、个人自发"编织"而成的,居民们对废旧电池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形成普遍的自觉收集、自觉上交的意识,收集的数量也仅仅是销售量的"沧海一粟"。 三、作为生产企业的电池生产厂家每年都在向全社会提供上亿只各类电池,但参与回收这一环节中的力度不足。
办 法: 一、为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公共场所、社区、居民居住地和办公场所制定强制性配套废旧干电池回收箱; 二、在销售电池环节,实行以旧换新优惠,确保废旧干电池的回收率。 三、以中小学为重点,强化废旧干电池必须回收利用的观念,通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以点带面倡导家庭为单位,重视 “废旧电池的危害”问题,养成回收废旧电池生活习惯。 四、政府对积极参与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科研单位和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确保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环保产品优先推广。 |
问题答复: | 苏燕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为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公共场所、社区、居民居住地和办公场所制定强制性配套废旧干电池回收箱”的建议。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废干电池属于其他垃圾,可填埋或者焚烧处理;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等为有害垃圾,需要单独收集处理。我区现构建“社区(村)收集、镇街临时储存、区处理”模式,区环卫处配备1台有害垃圾收运车收集各镇街储存的有害垃圾。今年80%的社区要达到市城管委验收合格标准,其中就有对社区所属物业小区有害垃圾收集点设置的考核。我局要求每个物业小区均在保安亭、管理公司、居委门口等显眼位置配备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每月组织暗检小组对社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进行考核,对配置不到位的街道社区进行全区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关于“以中小学为重点,强化废旧干电池必须回收利用的观念,通过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以点带面倡导家庭为单位,重视 ‘废旧电池的危害’问题,养成回收废旧电池生活习惯”的建议。区教育局要求每个学校设置至少1个以上的有害垃圾收集点,强化废旧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必须回收利用的观念。许多学校在校园网内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废充电电池、扣式电池的危害”专栏,并通过《家庭教育小报》、《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方法等内容,做到“小手牵大手”,让学生把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辐射到社区、农村。 三、关于“在销售电池环节,实行以旧换新优惠,确保废旧干电池的回收率;政府对积极参与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科研单位和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确保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环保产品优先推广”的建议。现在国家还没有针对积极参与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科研单位和企业相关的倾斜政策。我区上半年收集的500余公斤有害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扣式电池、废旧灯管等)统一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有偿进行无害化处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