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重视老年高级人才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改革开放以来,珠三角经济起飞,形成“洼地效应”,吸引来不少高级知识分子,实施职称制度也培养出不少高级职称人才,成为各行各业的业务骨干,大大充实了我区的“人才库”,为社会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现时,这些高级职称人员中,不少进入了老年,有的是满龄离退休,也有的是只评不聘,或停薪、留职、辞退、离岗等等,人员还在逐年增多,由于单位体制各有不同,待遇也各有不同,部分高级知识分子很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怨气怨言,容易出现某些极端现象,甚至成为一种不稳定因素,给社会、单位或家庭带来不良负面影响,要正确引导,把握好这部分“社会群体”的思想动态,正确处理好各类矛盾,就亟需有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组织机制。 由于这个“群体”是高级知识分子组成,他们的高级职称认定,一般都经过权威的机构评审,有真才实学,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社会活动力,所以,必须要有相应匹配的组织联系和有效管理。
办 法: 一、要重视组织联系好老年高级人才,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继续发挥其高级业务专长,为构建和谐幸福番禺出力。 二、应该由我区职称办承头,由区财政划拨经费,每年至少组织一二次会议或慰问活动。督促对象较集中的部门(如教育局)做好管理工作,或联合人才中心、科协等机关单位,对各行业“老年高知”进行摸底排查,尊重他们的业务专长,鼓励发挥余热,充分调动积极性,尽可能给予工作条件,为构建好和谐幸福番禺出力。 |
问题答复: | 符敏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老年高级人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老年高级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区域人才队伍发展起到积极的导向、示范与凝聚作用,为地方社会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区历来非常重视老年高级人才工作,从政策、制度、配套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老年高级人才的关心与重视。 一、进一步提高高级职称人才的专项津贴标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关精神,从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的专项津贴标准,其中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7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为600元。从2013年1月1日起,对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再次进行了调整,其中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为800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我区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也相应提高了事业单位老年高级人才的待遇。同时,确因工作需要且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可办理暂缓退(离)休。 二、不断建立健全高级人才体检制度。根据中共番禺区委办公室《印发<番禺区中高级人才资源开发措施>的通知》(番办发〔2001〕32号)关于“建立在岗高级人才定期体检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的精神,每年组织我区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人才进行为期2天的体检。参加体检的高级人才包括了我区企、事业单位在岗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建立健全高级人才体检制度,对加强我区高级人才的联系与沟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老年高级人才涉及面比较广,为进一步发挥老年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广州市政府已成立了广州市人才工作局,区委组织部也相应设置了人才管理科,专门负责我区的人才服务工作。今后,我局将积极协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尤其是老年高级人才的服务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老年高级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