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快完善番禺区地名命名等工作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伴随经济发展,我区在“城乡两元化”的基础上,城镇化进度明显加快。特别是在“撤市立区”和广州亚运之后,番禺区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充满了勃勃生机。同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也给城乡规划、社会管理等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地名命名工作。问题主要表现为在改革开放初期,城市规划、社会管理相对滞后,部分区域时至今天有名,但“无路无街”,甚至没有门牌号码。由于地名命名滞后于城市发展,为企业经营带来诸多不便。 以我公司为例,为办理产品备案等相关手续,由于企业登记地址与现行地名不符,给企业注册、备案等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虽然在规划、民政、公安、街办事处以及厂商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地名地址变更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但房地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至今仍然尚未办妥。
办 法: 一、从加强城市管理的高度,加快完善地名命名工作 建议由区相关部门负责牵头,对我区现地名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普查和梳理,以加强和完善地名登记、门牌号码等管理。具体可由各街(镇)配合对辖区地名情况进行普查,规划、民政、公安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尽快完善地名命名工作。同时,对企(事)业、社会团体申报地名变更等手续提供业务咨询。为加强城市基础管理创造条件,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二、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统筹资源提供配套服务 建议由区行政审批中心牵头,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协调工商、规划、国土、税务等部门,做好政务资源的统筹配套服务工作,为企(事)业、社会团体提供“一条龙服务”,以集中办理变更、登记等业务。这样,既能提高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工作效率,又能减少办事部门的“往返折腾”,从而有利于申办单位尽快完成变更等相关工作。 |
问题答复: | 杨东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番禺区地名命名等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综合公安、国土等职能部门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加强城市管理的高度,加快完善地名命名工作”的问题 (一)部门联动,深入排查。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地名、地址历史遗留问题也逐渐浮现,特别是道路名称和门牌地址的使用方面,情况复杂、问题突出。如:“一路多名”、“有路无名(地名命名滞后)”、“门牌名与路名不一致(有些道路甚至没有门牌)”等。针对这些问题,区地名办协同区公安、国土、规划、交通等部门,专门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的地名(道路类)、地址普查,认真细致地全面梳理、排查地名、地址存在问题,分类、分批妥善处理、解决地名、地址历史遗留问题。地名(道路类)、地址普查工作从2008年开始2010年结束。全区共查出地名(道路类)信息24892条,其中已命名的19574条(门牌名称与地名不一致的4146条),未命名已编列门牌的4167条,未命名未编列门牌的1151条(此类道路一般都不符合规划、国土和建设部门的要求,是一些自然形成或规模较小的道路,且未被使用过,对群众没有造成任何影响,所以暂不作处理)。 (二)全面整治,分类处理。为妥善处理、解决好地名、地址历史遗留问题,从2010年初开始,区地名办根据《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关于解决我市道路(街巷)地名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全区地名(道路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治,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的办法,分类、分批处理地名(地址)历史问题: 1.2010年5月(第一批),完成了3266条未命名已编列门牌道路(街、巷)的填表、补充登记命名工作。 2.2010年8月(第二批),完成了479条未命名已编列门牌道路(街、巷)的填表和上报登记命名工作(市地名办已原则同意这部分道路的登记命名,由于系统数据录入经费暂时没有解决,故一直未正式批复下来)。 3.2010年12月,对4167条未命名已编列门牌道路(街、巷)中的422条,因重名或不符合地名命名要求暂不能作为历史地名处理,区地名办已及时向市地名办作了汇报,市地名办已将此类问题列入全市性地名历史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准备研究制定相关办法,统一处理。 4.2011年1月,针对4146条道路(街、巷)存在门牌名与路名不一致(有些道路甚至没有门牌)的问题,区地名办对这类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并将信息(文字材料)及时送达区公安门牌管理部门,由门牌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处理。 二、关于“发挥政务服务平台作用,统筹资源提供配套服务”的问题 目前,区政务办已对番禺区地理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及时更新了区公安分局09年门牌普查数据、区水务局水利水闸数据、区国土房管分局国土资源二调数据和区规划分局新农村规划数据等,区地名办也根据业务需要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的基楚上建设了一个汇聚全区地名信息的数字化管理系统,目前正处在系统试运行阶段,待正式投入使用后,将向政务办提供有关信息,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企(事)业、社会团体办事。 虽然,我区地名、地址历史遗留问题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有路无名(地名命名滞后)”、“门牌名与路名不一致(有些道路甚至没有门牌)”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解决,地名管理制度也正随着逐步规范和完善的方向发展。但在处理历史问题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特别是地名、地址名称不一致和重名等问题,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协助,手续繁琐,情况复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积极跟进处理地名、地址历史遗留问题,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和监督、检查,克服各种困难,千方百计地处理解决好地名、地址历史遗留问题,努力提高我区地名管理水平。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