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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13年 > 2013年2013年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
标 题:关于加强规划引领,防止因功能划分混乱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和发展,我区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阶段。然而,由于实际建设和区域规划不同步,一些地方违法建设多发等原因,我区城乡规划及功能区布局仍存在欠科学、欠合理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住、文教、医疗卫生等功能区和工业区混杂,没有明显的功能分区,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容易对周边临近的住户、学校、医院等敏感点造成影响,造成污染问题。例如沙头街大罗塘地区工业厂房与村民居住区相邻,南村镇金坑工业区则与雅居乐花园、省妇幼保健院毗邻等现象,还有的居民区内夹杂有工厂,工业区内有居民点等等。。

二、市政道路随地方发展而重新规划或升级改造,交通运输的环境影响范围随之变化或扩大,容易引起沿线现有居住、文教等声环境敏感区公众的强烈反对。例如南浦三桥、南大路等市政道路项目。

三、区域或建筑物使用功能不明确,往往形成多种功能混杂,未实现集聚化,商业、餐饮业、汽车美容及维修业等服务业零散布局。便民的生活配套设施往往容易变成扰民的环境污染因素。例如在大型住宅区配套商业设施,如餐饮店、洗车店、修车店等等,没有明确的定位和规划指引。大型建筑物综合体的使用功能没有在规划文件里明确和严格控制。

就我区现状而言,上述现象在城镇建成区、城乡接合部较为普遍。一方面是发展地方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需求,另一方面却是改善环境和消除污染的强烈愿望。这些问题单纯依靠有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并不能从源头上消除这些矛盾,只有从规划上明确并落实实施才能解决。

 

  法:

一、在对某一区域制定新的规划或者调整、修订原有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城镇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地划分居住、公共服务、文教医疗、商业服务业、工业等功能区,将居住、文教医疗等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功能区和工业、物流仓储等对环境质量要求较低的功能区彻底分离,并在其间设置一定的缓冲区、过渡区;作为生活配套服务的商业功能区也应与居住、文教等敏感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严格控制居住区内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通过合理的规划布局,并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等评估论证,优化规划方案,从源头上避免因规划不合理而造成新的污染源。

二、通过严抓规划的落实逐步扭转城乡发展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对于过去已经形成的规划不合理现象,要通过城乡改造,控规调整等措施逐步扭转。同时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地方镇街的权责,逐步有序地推进规划调整的实施。对于已控规的区域,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期限;尤其是对于现状使用功能与规划使用功能不一致的地区,如与居住区相邻且已规划为非工业用途的工业区,建议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合理设定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允许维持现状使用功能,过渡期结束时应终止现状使用功能,然后按照规划使用功能进行改造、建设,避免污染因素因规划落实不确定而长期存在。

三、对于大型建筑综合体或规划用途为商业的建筑楼宇,尤其是作为生活配套服务的,应当在前期规划和设计阶段对其中具体的经营行业做出总体上的控制和引导,避免后期引入容易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干扰的经营项目。例如在住宅区配套的商业楼、会所、公共场所等地方,餐饮业、娱乐业、汽车美容和维修业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油烟、噪声、废气等容易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对此应当在前期规划阶段予以限制,明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对需要配套的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定性定量。对于已经建成的商业楼宇,则积极运用业态调整等市场经济手段,引导商业、餐饮业、娱乐业、服务业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合理选址和布局。
问题答复:

九三学社番禺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规划引领,防止因功能划分混乱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对此提案我分局非常重视,经认真组织人员研究,并征求了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民对环境污染尤其居住环境质量诸如空气、噪音等问题日益关注。提案所提到的我区功能区布局存在问题很中肯,分析到位,有针对性,对我区城市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为了更好地解决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保证城乡建设的科学合理,结合我分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一、充分认识因功能划分混乱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性

经过多年努力,我区的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城市环境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居住、文教、医疗卫生等功能区和工业区混杂,工业活动中仍有部分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难以治理,商业活动中、交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工作等,这些问题已逐渐成为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构筑生态健康、功能明晰的宜居环境是政府主导、多部门统筹、社会各界参与的系统工程

建设生态保护型、资源节约型的宜居城市,特别是加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城市安全、人居环境等公共设施的统筹布局,是我区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需要强化政府在城市管理和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科学管理,推广落实公众参与制度等,由此可见,构筑绿色、生态、健康的功能明晰的宜居环境是一项政府主导,依托相关法律法规,多部门统筹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

三、加强规划引领,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是统筹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公共资源的有效方式,为实现体系合理、城乡互动、功能互补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打下基础。为此,我分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市功能布局

1.加快推进番禺区城乡发展规划修编。

去年底,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123”功能布局规划》,随着沙湾水道以北地区纳入广州都会区范围,番禺区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历史性机遇。为贯彻落实广州市“123”功能布局规划,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我区编制了《2013年番禺区建设方案》,确定了我区由商务休闲功能组团、科教创新功能组团、生活行政功能组团和健康生态功能组团构成 “四组团”的总体功能布局。接下来,我分局将结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番禺区“十二五”规划、2013年番禺区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划,加快开展《番禺区城乡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根据我区实际,进一步优化我区功能定位和城乡空间布局结构。明晰城市工业、商业、居住等用地区域,合理确定好各功能用地之间的关系,做到功能布局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隔离有影响的区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环境保护规划,保障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推进。

2.稳步推进控规修编和调整修改工作。

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调整修改工作,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结构进行深化,并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定,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合理选址和布局相应的配套设施,科学指导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避免居住、文教设施与工业等用地混杂所造成的相互干扰现象的出现。对我区控规项目,特别是对重点平台、重点地区和重点地段的控规修编和调整工作加强把关;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按法定程序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论证、公示,在广泛征求并充分吸收环保、交通、城管等相关部门、相关街道、社区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确保控规的合理性、可行性。

3.深化研究各级各类专项规划。

我分局现已会同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深化研究各级各类专项规划。近期已重点开展了综合交通、中小学布局(选址)、幼儿园布局(选址)、医疗设施布局(选址)等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各类设施的布局,充分发挥相应设施功能的同时,确保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防止功能混杂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强化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加强规划监管力度

1.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

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实施城乡规划。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确因涉及重大事项要修改规划的,须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充分征询和听取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城乡规划的修编工作。

2.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管,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

加强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使其纳入城乡规划的轨道。在具体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中严格执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加强相关技术审查工作,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规划审批及行政许可。同时严格实行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加强与区国土房管分局、区城管局和镇街的协调,按职责分工,履行执法主体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3.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通过网络、媒体、报刊等多种宣传途径,对城乡规划进行宣传,营造先规划后建设,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参与和支持城乡规划工作的力度,提高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增强规划即法、依法建设的理念。

综上所述,我局将通过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监督,发挥规划龙头作用,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及空间布局,防止因功能划分混乱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出现,充分体现区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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