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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13年 > 2013年2013年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
标 题: 关于加强我区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问题内容:

    随着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广东省逐渐迈入了老龄化社会。2012年,广东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048万,占全省户籍人口的12.5%,并且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1288万人。就我区而言,2011年出生率达11.46%,远高于死亡率的4.42%,且二者的差距呈逐步扩大之势,表明我区同样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考验。而据广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调查,广东养老服务机构床位仅占老年人口的1%,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至7%,也落后于全国平均1.6%的水平,养老服务机构供需矛盾突出。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幸福番禺”的题中之义。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人口结构老年化的趋势应有明确的认识,并及时作出长远规划,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办  法: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财政应将养老服务经费按照比例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增长而相应增长,建立养老服务事业投入的长效机制,使养老服务与新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时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发展的整体规划,养老机构的建设用地要根据需求通过充分论证后预留,发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及体制的养老机构,使我区养老机构得到健康稳妥的发展。

    三、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加大土地、税收等政策优惠力度,鼓励通过对闲置厂房,民用设施改建扩建方式兴办民间养老机构;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宣传力度,鼓励社会捐赠向民办养老机构倾斜;适当拨付民办养老机构装修资金,以改善环境,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硬件水平。

    四、积极发展各项养老产业。从现代服务业的角度去定位养老服务产业,突破过去“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对养老服务产业进行市场化、产业化运作,借助社会力量、市场力量,通过政府主导,建立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社会养老资源。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开发老年产品,把“民办公助”的政策落到实处,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与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重视老年人的需求结构和需求层次,进行合理的市场划分,不断开发简单方便、人性化的新产品和服务项目,适应老年人需求,引导老龄产业发展。

    五、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我区大专院校比较集中的优势,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设立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和老年产品开发等专业,为发展养老产业和养老机构培养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传授养老服务的知识、方法与技巧,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引导相关的职业培训部门和教育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特别是机构养老各级人才的培养,并制定相关的考核和资质鉴定标准,保证社会工作人员、机构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等各个岗位角色的知识和技术水平。

问题答复:

何俊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

我区非常重视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据区财政局统计,除了安排好区福利院的运营经费外,还安排了居家养老服务、平安通呼援购买服务和“星光老年之家”的建设资金。2012年,共拨付居家养老购买服务经费、设备购置及运营经费178.7万元,平安通呼援购买服务11.6万元、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及运营经费299万元。2013年,继续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共安排购买服务经费及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工作经费242万元、平安通呼援购买服务12.56万元。

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根据广州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底要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床位数40张的目标,按这个标准,我区到2015年养老床位数要达到4485张。为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的理念,重视福利机构中长期规划布局,科学编制养老机构土地供应计划,加强养老机构用地储备。区政府两次召开养老机构建设规划专题会议和养老机构规划选址现场办公会议。要求每个镇、街都规划1所敬老院,并将其纳入幸福番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考核指标。在2015年实现市要求的基础上,规划从2015年至2020年,按照每百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6张的标准来制定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规划,编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将番禺区“老人颐养工程”纳入我区实施健康番禺行动计划。并明确由区民政局牵头,联同区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及相关镇、街,将没有规划建设敬老院的镇、街纳入到规划选址范围。目前,我区16个镇、街,在现有12间养老院的基础上,新增养老机构规划选址9个,相关规划方案已上报市规划局。

三、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我区严格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和《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已运营的民办福利机构,可根据《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实行资助。我区还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民用服务设施按政策规定改、扩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目前,已有1家民办企业通过变更原有规划建设用途,改建成500个床位的养老机构。

四、积极发展各项养老产业。

发展各项养老产业,各级政府都在摸索阶段,而我区重点从“星光老年之家”建设为着力点,已建成“星光老年之家”89个,实现了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全覆盖。我区建立健全了《番禺区“星光老年之家”评估及资助办法》、《番禺区“星光老年之家”暂行管理办法》、《番禺区“星光老年之家”五室一课堂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星光老年之家”的运营管理。同时,为使农村老年人就近享受基本养老服务,我区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建设。自2012年以来,我区申请市级资金600万元,建设60个“农村老年活动站点”,今年计划向市民政局申请建设“农村老年活动站点”80个,并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农村老年活动站点”全覆盖。继续推进“颐养居、颐乐居”项目建设,“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初见成效。

五、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为加强养老护理员的正规化、专业化培训,实行统一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根据要求,切实提高我区养老护理服务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区培训中心)一直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培训工作指导和标准,统一教学规范,开展养老护理员服务培训,并把该项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监控体系,有效保证了我区养老护理员服务培训的水准。通过联合区民政局、总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区培训中心积极开发具有养老护理、家庭照料等不同特色的家政服务课程,并以企业岗位实际需求为导向,适当调整课程内容,加强受训人员的技能实训能力。2011年至今,区人社局与区民政局合作,先后为沙湾、钟村、南村等区内12家养老福利院的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共培训初、中级养老护理员380人。为加快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提高养老护理工作水平,我区还在2011年区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了养老护理竞赛项目,共有48人参加,其中6人通过竞赛晋升职业资格,有效地提高了我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岗位提升的积极性。

同时,我区支持引导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家政服务专业,在养老服务业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并通过教育部门发展我区的老年社区教育来进一步实现,让老年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能够让老年人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社会发展,让老年人既能保持身心健康欢度晚晚年,又能量力而行。

今后,我区还将继续完善各项社会养老服务,努力构建以公办福利机构为示范、民办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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