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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科学设置市桥城区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问题内容:

据了解,目前市桥城区所安装的交通信号灯大部分是2005年以前安装的旧式信号灯,基本达不到2006年《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要求,由于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够科学,严重影响了路口的通行能力。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绿灯闪烁时间不统一,闪烁时间偏短。据了解,我区绿灯

闪烁时间没有规范统一,导致各个路口的绿灯闪烁时间不相同,驾驶者在绿灯闪烁时犹豫不决,担心闯黄灯被罚。同时,又因绿灯闪烁时间短(约3秒),容易导致驾驶追尾或急刹车现象。

二、落后的信号灯具和控制机不仅造成路口与路口之间难以协调

控制,进而引起路口通行能力相对较差,也使得城区安装的冲红灯抓拍系统在与现有信号灯控制机兼容使用时出现差异。

三、信号灯设置不够科学。如平康路与坑口路交界路口,由于信号灯设置不合理,造成人和车争道的情况;部分路段因灯号放行时间设置不合理,经常出现直行(或左转)车道车辆大排长龙,而右转车道无车行走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建议:

一、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对不符合标准的信号灯、电子抓拍、视频监控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市桥城区的交通信号灯进行全面检查和科学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信号灯进行更新,同时通盘考虑每个信号灯的指挥设置,评估部分路口是否适宜安装或拆除交通信号灯,积极发挥交通信号灯的指挥、疏导作用。

二、在所有交通信号灯安装倒计时显示器,并将绿灯的闪烁时间统一设置为5秒,让驾驶者清楚通行的时间,有效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问题答复:

陈泽濂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9号“关于科学设置市桥城区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桥城区大部分交通信号灯为2005年前建设,亚运前期,我局交警大队针对城区部分路口信号灯杆件锈蚀残旧、灯具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对城区内的十八个路口的信号灯统一进行了改造。今年5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信号设施排查整治工作中,交警大队对全区355个信号灯路口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对不符合国标的19个路口的信号灯灯具进行了更换,通过该次的排查整改后,我区的交通信号灯设施已经基本符合《GB 14886-200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一、绿灯闪烁时间不统一问题

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的国标中均没有对机动车信号灯的绿灯闪烁进行定义,因此绿灯闪烁仅作为转换黄灯前的一个提示,在各个地区具体实施的标准也并不统一。近期,我局交警大队通过调研后决定将全区信号灯的绿灯闪烁时间和黄灯时间统一定为5秒和3秒,并以市桥城区为中心开始逐步调整。

二、落后的信号灯具和控制机造成的问题

我区现有的信号灯和信号控制机是可以满足常规的交通信号控制需求的,部分C4型信号机通过简单的升级后也可以达到协调控制的要求。今年,我局交警大队在市桥东西环路9个路口及禺山西路8个路口实施了双向绿波协调控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实施高级的交通信号自适应系统控制除了需要更换现有的控制设备、建立后台控制中心以外还需要大量的维护人员,以交警大队现有的人力及经费远远达不到要求。对此,我局一直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问题。

三、在所有交通信号灯安装倒计时显示器问题

针对市民反映的因被前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问题以及提高通行效率增加信号灯倒计时器的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已专门提请区政府增拨经费实施改造。现时全区信号灯控制路口多达355个,实施辅助灯具、倒计时器的改造所需的经费较多,我局交警大队也正努力争取上级政府支持,尽快实施改造。

四、信号灯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

我局交警大队已定期对各个信号灯路口的放行方式及配时进行优化调整,但造成交通堵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我区道路规划上的先天性不足、限摩政策实施后小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驾驶员的遵章守法自律性以及交通控制水平的相对滞后等等。我区的智能交通试点工程以市桥光明北路6个路口为试点,逐步推进我区智能交通控制的建设。交警大队计划下一步委托专业的交通咨询单位对我区的交通信号控制方案进行优化。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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