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对汽车销售公司核发定量商品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广州2012年出台限牌政策后,广州汽车销售行业一方面遭遇上牌难,广州上牌点从22个缩减为5个,再加上花都、增城、从化等地上牌车辆涌入广州,让广州5大车管分所不堪重负,上牌十分艰难;另一方面又在闹车荒,随着中小客车试行增量配额指标的减少,广州汽车销售行业陷入难以经营的困境,部分4S店更因受市场销售额大幅下滑、布点多、库存压力大、运营成本高、资金回笼慢等因素影响濒临倒闭,而“办理商品车辆移动证(临时牌)难、经销商屡遭交警扣车”又严重阻碍了汽车的正常销售,使汽车销售行业雪上加霜。 汽车经销商在售车后,在领取正式牌照之前,需办妥商品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车辆方能临时上路行驶,完成车辆异地调货及帮助客户上牌等工作。办理商品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需提供购车发票、保险凭证、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下称“证明书”)等资料,办理证明书一般需15天、双检需2个月,而提供证明书、双检资料是办理购车发票的前提。由此可见,商品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办理手续繁琐、周期长,致使大部分汽车经销商不得不铤而走险,在没有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异地调货或帮客户上牌擅自驾车上路,结果屡被交警扣获,陷入了汽车销售难以为继的困境。 鉴于目前办理商品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难的实际情况,为解番禺地区汽车销售行业燃眉之急,以实际举措扶持汽车销售行业发展、壮大,建议区政府:能简化商品车辆临时移动证或临时牌的程序、缩短办理周期,并根据目前我区汽车递增数量测算,按照业务量大小向合法汽车经销商发放一定数量的商品车辆临时移动证或临时牌,以便新购车辆完成注册登记的周转。 |
问题答复: | 屈展聪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号“关于对汽车销售公司核发定量商品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广州市各汽车经销商均采取平板拖车移动车辆的方法。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交警大队已业务请示广州车管总所,广州车管总所答复暂时无办理商品车辆移动证或临时牌的可能。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