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解决地铁四号线维修站遗留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2004年地铁公司在南村镇市头村征地建设四号地铁维修站,征用村土地300多亩,到现在已经有9年了,仍有50多亩征用土地未落实用地,按规定指标地3年内未办证征地方要给相应的租金给被征地方作为补偿,但到目前我村委并没有收到。村不能发展经济,对此意见很大。建议如果50多亩的征用地指标不能及时落实,能否补偿市头村民购买社保。 |
问题答复: | 蒋锦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地铁四号线维修站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落实留用地问题是关系到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我区一直以来将留用地兑现工作作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留用地兑现情况 2010年经市国土房管局核定,地铁四号线涉及南村镇市头村留用地指标为35390平方米。市头村留用地已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规划局复函因正在编制的创新城控规未落实,待创新城控规批出后再审批规划许可。 二、工作建议 关于市头村提出地铁公司支付留用地租金问题南村镇政府已于2013年7月9日专题请示区政府。建议待区政府批示后按照区政府意见执行。待创新城控规批复后建议南村镇尽快入件办理规划许可证,并向我分局申请办理用地报批。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