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尽快解决坑头村广南变电站400多亩留用地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坑头村在开展“美丽乡村”活动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也大力配合广南电站项目的征地工作,但涉及的400多亩留用地手续至今未有办妥。就此问题,坑头村已多次在人大会议中提出建议,区相关部门均有答复,但未有具体落实。建议对坑头村留用地问题能特事特办,先办理用地手续在调整控规。 |
问题答复: | 陈应棠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尽快解决坑头村广南变电站408亩留用地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落实留用地问题是关系到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的民生工程,我分局历来十分重视,现将广南变电站408亩留用地情况报告如下: 一、留用地指标核定情况 2007年11月,市国土房管局以《关于核定广南变电站项目番禺段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函》(穗国房业务)〔2007〕625号)核定广南变电站项目涉及坑头村留用地指标为272047平方米(折合408亩)。 二、留用地报批情况 我分局于2013年3月初收到该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经我分局初审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该项目已于2013年3月31日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同时我分局已安排专人跟进该项目在省、市的用地报批进展,力求尽快推进该项目的用地手续办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