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加快石楼镇自来水公司整合到区水务公司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农村的自来水管由于年代久远,水管和接驳口大量老化,加上近年来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剧增,造成农村用水存在水压偏低、水质差等问题,对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石楼镇辖区面积126.5平方公里,下辖22个村,农业人口约56346人,最偏远的村离中心城区近15公里,改水任务重,资金投入大。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1〕126号文《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农村改水工程的会议纪要》中第二点提及:“农村改水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区、镇(街)财政和供水企业按3:2:5的比例承担,受益村负责工程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费用”,明确农村改水工程资金按区投入30%、镇投入20%、供水企业投入50%的比例承担。由于石楼镇的两间自来水公司(石楼自来水公司和莲花山自来水公司)同属于转供水企业,未与区水务公司进行整合,且经营模式不同于制水企业,加之要按政策减免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用户的水费,因此其经营利润与制水企业的经营利润存在一定差距。上述两家自来水公司当前的经营效益基本能维持公司的日常运作和本辖区内管网的维修保养,无法按照50%的比例承担改水工程资金。建议区政府给予重视和支持,考虑到镇级供水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以及我镇农村改水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我镇自来水公司整合到区水务公司,并明确由区水务公司负责投入50%的资金,加快推进农村水改工程。 |
问题答复: | 陈金棠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8号“关于加快石楼镇自来水公司整合到区水务公司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水务一体化工作的整体要求,区国资局、区水务局、区水务公司相互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对于石楼镇自来水公司、莲花山自来水厂整合到区水务公司的建议,区国资局将其纳入到第二批水务一体化整合范围中,争取今年内启动此项工作。另由于历史原因,石楼镇自来水公司为其他镇属集体企业承担企业贷款的担保责任,担保款项较大,为保证其他镇属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稳定,同时又不影响供水的正常运作,在政府的支持下正加大力度进行债务重组。因此,整合前要全面处理石楼镇自来水公司的相关债务问题。 二、在整合工作未完成前,石楼镇自来水公司、莲花山自来水厂应配套相应的改水资金(企业出资部分),完成区统筹安排的改水任务,逐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1年起至今分别完成于清流村(含观龙岛)、海心村、沙北村等地区的管网改造工作,使清流村、海心村、江鸥村、沙南村、沙北村等5个村的供水情况获得改善。整合完成后将由区水务公司承担相应的改水配套资金。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