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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解决洛浦街公共配套设施用地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洛浦街地处番禺的北大门,是承接广州南拓发展的第一站,发展定位是现代展贸商务区,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城区。目前,我街执行的规划分别是2004年编制的《洛溪岛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编制的《南浦岛控制性详细规划》和2011年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城市规划编制时间早,与现时城市发展思路、格局不相吻合,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因为是减量规划,对于一些迫切需要的公共配套设施、道路、广场等项目并未落实建设用地规模,从而导致这些项目在办理用地报批和建设许可时无法实施,致使我街的公共基础设施欠账一拖再拖,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建议:

政府在实施规划图时充分考虑公共利益,着力解决公共设施配套用地问题,在“三规合一”编制过程中,落实公配用地,特别是医疗、养老院、文化体育、垃圾处理等用地布点规划和建设用地规模。

问题答复:

汤杏梅代表:

您提出的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8号“关于解决洛浦街公共配套设施用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建议。着力解决公共设施配套用地问题,有利于全面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城市生活环境,对番禺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局在工作中十分重视公共配套的规划和建设。洛浦街范围内的已批控规在编制过程中,均已按照人口规模及相关标准配置了足量的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需求。

二、目前,我区建设用地规模不足,2010年现状建设用地就已经突破了规划下达的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利用规划是“减量规划”。在“三规合一”工作中可腾挪挖潜用地规模很有限,减量规划远不能满足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调入建设用地规模只能优先解决属于省、市、区重点项目,三个重大突破、重要民生工程等项目的需求。

三、我局在案件审批过程中对洛浦街中心幼儿园和洛浦街道办等多个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办理,并全力配合洛浦街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的办理用地手续工作。

四、洛浦街洛溪岛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编中,将以多规融合的理念推进,充分协调发改、国土、规划及各职能部门,遵循保重点、保民生、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落实各项公共配套设施,使新一轮控规更好地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现该控规修编经多轮沟通与协调后,拟定于8月初进行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届时我局将全面深入对洛浦街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全力推进洛溪岛片区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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