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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由区一级建立属地小额建设工程库”建议的提案
问题内容:

  由:

近期,鉴于广州市对小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作出的重要调整,广州市番禺区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内各会员单位的经营方向亦作出相应变化。经协会深入调研,结合各会员单位反馈意见,现对招标投标工作调整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如下:

一、招标投标工作现状

1、加剧违法分包、违法转包

小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规程调整后,大量外区企业中标,部分外区企业往往由于考虑派驻人员管理成本高、标的额度低、利润空间小等因素,惯常在中标后,将中标的小额建设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给本地企业。

2、部分外区企业工程实质服务缺位

尽管部分外区域企业中标单位不转包,由于成本与利润的矛盾关系,最终导致由于中标单位对工程不够重视等原因,造成管理不到位、施工质量差以及保修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

3、严重制约本区内建筑企业生存发展

自新规程实施后,本区域内的建筑企业小额建设工程中标大幅下降。在城镇化全面铺开的背景下,小额建设工程量逐步增加,但本地企业中标率与本企业往年同期或与现时非本地同业相较均明显偏低。近两年区内企业公开招标工程中标率不足5%!同业的惨烈竞争,导致本区域内的建筑企业生存空间越来越小,部分本区域内的建筑企业甚至仅能依靠承建违法分包或转包的工程维持日常基本经营,近半数的区内建筑企业关门闭业,大部分从业人员被迫下岗和失业!更难谈发展。

二、招标投标工作建议

为确保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合理配置资源,巩固我区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成果,有效防止违法分包或违法转包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我协会结合各会员单位经营实际情况,建议市建委考虑由属地建立小型项目工程库,100万元以下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及10万元以下设计勘察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在该库中择优选录,具体管理办法仍参照市的规定执行。

 

  法:

建议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和广州市建委协调解决此事。

问题答复: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对区政协十三次会议

103号提案的答复

 

蒲建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由区一级建立属地小额建设工程库”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市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小额工程企业库,并制定小额工程企业库管理规定”,小额工程企业库由广州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建立,并于2013111日起正式执行。同时,我区原有的小型工程企业库停止使用。

二、今年71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向各区征求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类小额工程企业库维护更新意见。我局结合我区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您提案的意见,向广州市建委和广州市标办反映意见,并建议借鉴南京市关于《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中介机构预选库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经验,由全市统一建立总企业库,各区在总企业库内选取企业建立分企业库。市级以上投资比例占50%(含50%)以上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应使用市级企业库。区级财政资金、国有资金、集体资金投资比例占50%(含50%)以上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可使用区级企业库。目前尚未收到广州市建委和广州市标办的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我区将继续跟进,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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