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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规范番禺区门牌号码标识管理的建议
问题内容:

  由:

街巷门牌、楼牌(以下简称门牌)是公民户籍基础信息之一。标准化、规范化的门牌,反映了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于方便群众生活、服务于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如今一大批新地名的出现,一些老地名因城市拆迁、老城改造而自然消失,街巷门牌的重、错、漏等问题日益突出。

经了解,番禺区现有的门牌号码标识牌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门牌号码标识牌严重不全,尤其是在重要的商业干道。据调查统计,一些沿商业街建筑的门牌号码标识牌缺失率达90%左右,基本上形同虚设。其主要原因是商业门店装修,造成门牌号码标识牌流失;

2.一些商家自行制作或绘制门牌号码标识,但大小、字体、位置、色彩等多不规范、不统一,违反街区相应设置的统一规范,对市容、市貌有消极影响;

3.拆迁后新建的小区,常有小区没有楼宇号、门牌号,或门牌号码和前、后门牌号码不连贯等现象;还有城市用地重新规划并改造,周边改造后,楼院也都变成了空号。

这些现象,不仅给广大居民的通邮通信、人际交往、走亲访友日常生活和企事业单位正常经济、工作往来带来诸多不便,而且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影响了番禺区对外改革开放的市容、市貌,不利于番禺区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城市生活高节奏、高效率的运行。

 

  法:

门牌号的设置从一个侧面代表了城市的形象和文明程度,折射了城市投资环境和发展理念,番禺作为“广州时尚创意都会区”,城市街道门牌标识的设置必须以人为本,与民方便。建议把加强城市门牌号码规范管理纳入社会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尽快安排部署,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调查登记和编排设置市区门牌号码的工作;建立一套适应我区城市建设发展的门牌号码动态管理机制,着力推进城市()门牌号码编排、设置、制作、安装和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问题答复:

区公安分局对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89号提案的答复

 

陈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番禺区门牌号码标识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门楼号牌设置的政策规定

《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3号令”)是我市公安机关开展建筑物门楼号牌编列和管理的政策依据,3号令规定申领建筑物门楼号牌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经地名主管部门批准命名的道路、街巷,其两侧的房屋、院落应当使用标准地名设置门楼牌号。二是设置城镇建筑物门楼号牌的,持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办理;设置农村建筑物门楼号牌的,持国土房管、规划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房屋四至图办理。三是经规划部门批准建设或者经规划部门处罚后同意临时保留使用的临时建筑物,按照其所处的道路、街巷标准地名设置临时门楼牌号。

二、提案反映我区门牌存在问题的调查情况

提案反映我区建筑物存在“缺号”、“跳号”、“门牌样式不一致”等问题,经实地调查,确实缺失存在以上情况,但均由客观原因造成,详细情况如下:

(一)建筑物“缺号”问题。造成建筑物 “缺号”(即未编列门楼号牌)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建筑物所在的道路、街巷未经地名主管部门命名,暂不能编列门牌。据统计,我区有9000多条在用道路、街巷尚未经地名管理部门命名。二是建筑物的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不完善,甚至存在违建、超建、擅自改建等情况,暂不符合申领门楼号牌的条件,目前我区存在大量此类房屋,农村地区尤为严重。我区相当一部分的拆迁安置小区和拆迁土地置换自建房也存在以上两种问题,以至于无法编列门楼牌号。

(二)门牌“跳号”问题。道路、街巷上两侧建筑物门牌号“跳号”是正常现象,符合门楼号牌编列原则。我公安机关在编列门牌号时,对空置地块须按58米一个门楼牌号的标准进行预留,否则以后建筑物将无号可编。

(三)门牌样式不一致的问题。按照民政部和公安部2003年规定,全国门牌样式统一为长余辉蓄光门牌,我区已于2007年全面完成长余辉蓄光门牌的更换工作。造成目前门牌样式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业主、商户由于建筑物不符合申领门牌条件、或原有门牌保管不善遗失后,擅自编列号码,制作、钉挂门牌,此类门牌均属虚假门牌,目前我局已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门牌编列工作。我局将结合实践群众路线活动,进一步优化门牌申请的流程、缩短审核时间,尽快依申请为符合条件的建筑物编列门牌,减少群众的等待时间。同时,对目前预留门牌号的标准进行再研究,避免过度预留造成大范围跳号。

(二)加大问题门牌的清理力度。在前期门牌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门牌编列、钉挂情况巡查制度,指引合法建筑物申领门牌、督促业主、使用者(特别是商铺经营者)自觉遵守门牌管理的有关规定,拆除错、重、假等问题门牌,依法查处违规自编、自制、自挂,污损门牌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沟通协调,探索解决建筑物无法编列门牌的问题。一是我局加强与地名管理、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的横向沟通,努力解决一批因道路未命名、用地规划手续遗失的合法建筑物,以及道路命名、用地规划手续不完善的拆迁安置小区、惠民工程等建筑物的门牌编列。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前期已先行解决了石基、东环、石楼多个拆迁安置小区门牌编列问题。二是加强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请示汇报,如实反映我区存在大量“问题”房产无法编列门牌,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探讨开展建筑物的标识牌设置工作,先行解决群众的生活、生产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门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番禺区公安分局

             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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