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 由: 根据广州市十二五规划:在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支持下,90%的老年人将在社区内居家养老。如何满足社区老年人日渐增长的文体娱乐、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群体有经济能力消费得起专业化养老服务项目,是社区居家养老亟待解决的社会瓶颈问题。 据了解,目前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保姆或家综服务中心提供,只能满足对病残弱老年人简单护理和日常生活照料等基本养老需求。一般保姆的专业技能差、不能够满足社区老年个体的多层次养老需求。例如:文体娱乐、医疗咨询、精神慰籍等。而家综服务中心受到场地和设施等条件限制,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无法满足社区老年群体多元化服务需求。 据调查统计:广州市80%以上老人希望居家养老,在家庭中安度晚年。我们曾经调研过的民营养老院管理者均表示: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于经营成本太高,他们是无法提供这种服务项目的。广州市的养老服务收费仍在不断涨价,长此以往,将成为实现幸福社区居家养老目标的“拦路虎”。因为居家老人的经济收入无法跑赢养老服务费上涨幅度,消费不起如此昂贵的养老服务。
办 法: 为了实现广州市90%老年人居住社区幸福养老的目标,建议政府优先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投入资金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养老服务设施的普惠性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一、建议政府作出长期规划,并统筹资金,在番禺区内建设几个全功能高标准的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承接社区家综服务中心难以提供的养老服务项目,例如文体联谊场所、医疗保健咨询、定期康复治疗、短期护理床位等;设置文体娱乐区、保健康复区、日托照顾区和特别护理区等,配备相应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有效地解决居家老人享受专业化和高层次养老服务的客观条件困难。 二、按国家颁布的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及个人等投资建设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将场地和设施免费或低价租给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政府定期公布的指导价格表,为居家老人提供价廉优质的专业化养老服务项目。 三、建议政府长期拥有养老服务中心的产权,采取“竞标”运作模式:定期修订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指导价格表和行业监管规则,实行微利运营模式。政府实施每隔3~5年公开招标选聘养老服务机构的制度,对中标的具备专业资质养老服务机构,要求按比例配备持证医生、家庭护士、康复治疗师和养老护理员等专业岗位,并给予中标企业免税减税等优惠政策。 四、政府运用市场竞争加优惠政策的服务价格进行调控。让各家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市场竞争保持较优良的养老服务质量,将养老服务价格维持在合理水平,使社区居家老人消费得起价廉优质的专业养老服务。提高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综合效益。 五、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培训机构的建设,建立专业的培训机构,重点针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
问题答复: |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十三届 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番禺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方面 目前,我区已确定建立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一共有两家,分别是桥南街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及番禺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将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餐饮配送、文娱活动、日间托老、康复保健、心理慰藉、信息支援、紧急援助等服务为一体,为我区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有偿的居家养老服务。桥南街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正处于装修阶段,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番禺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已于7月28日获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建设,我局正积极筹备前期建设准备工作,番禺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将由政府通过向社会购买专业服务的形式直接主导开展各项服务,中心产权亦属国有,其今后将成为承接番禺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载体,统筹全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镇街基层方面,我区16个镇街均有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农村敬老院等资源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慰藉、康复保健、紧急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按照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和本人条件的差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分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自费购买服务两种类型。为提升服务员的业务水平,各镇(街)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均会定期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劳动部门、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此外,还专门邀请医护人员或社工等专业人士为服务员讲授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为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我区现已建立以提供日托和助餐服务为重点的日间托老机构11个,年底将覆盖全区16个镇街。此外,为丰富社区和村的老年人文体生活,全区建有“星光老年之家”点90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已建60个,在建70个,已向广州市递交申请的47个。 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方面 番禺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势头良好,现时已有十数间企业前来我局咨询业务。其中,钟村镇钟四村安康老年公寓、南村镇江南村康强颐养院、石碁镇大刀沙村荔园老年公寓将于年底投入运营 番禺区亦积极贯彻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民办养老企业提供优惠政策,根据民政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和《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的精神,“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此外“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支持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发展,各类慈善机构通过社会募捐所筹集的慈善资金,可用于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对已运营的民办福利机构可根据《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实行资助。同时,社会福利机构在使用的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服务时,按照居民用户标准收取费用或适度减免。 每年我区为敬老院对口培训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区职业培训中心增设养老服务人员免费培训课程,鼓励“4050”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引导其从事养老服务业。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社工,以及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工程”。下一步,我们计划于番禺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之中配套养老培训功能,为番禺区养老服务的业务培训建立固定的培训场所。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