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完善星河湾滨江大道与华南新城交接处征地手续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随着南村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南村镇兴南大道现在负荷量十分严峻,每天上落班时候都严重塞车,短短两公里路程居然要1个小时才能通过。现时建设开通的滨江大道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兴南大道的车流负荷。此规划是一项十分必须的项目,但滨江大道星河湾与华南新城交接处(即联通星河湾与华南新城的桥梁周边的土地)仍然是南村镇官堂村的属地,并没有经过征地手续,为保障周边的和谐稳定发展,确保官堂村的合法利益,望上级部门加以重视并尽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为盼。 |
问题答复: | 区基建办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4号的重新答复
林进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星河湾滨江大道与华南新城交接处征地手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重新答复如下: 滨河路跨涌桥工程是连通华南新城及星河湾两个楼盘的桥梁,桥梁建成后能有效的缓解兴南大道的交通压力,方便两个楼盘居民的日常出行。经区征地办与南村镇核查,连通星河湾与华南新城的滨河路跨涌桥工程的东、西两侧分别属华南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广州宏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办理土地证的土地,中间交接处为塘东涌,属于二类河涌,按有关河涌水域用地的归属,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水法》第3条、《物权法》笫46条等法律法规均有相关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 字[1995] 第26号)笫11条” 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防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有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外,属于国家所有” (详见附件)。 区基建办于11月3日组织区人大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国土房管分局、番禺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征地办、南村镇等职能部门召开工作座谈会。经有关部门研究,明确由官塘村向区国土房管分局提交星河湾滨江大道与华南新城交接处涉及的河涌用地权属证明材料,区国土房管分局将对相关材料依据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如确定该处用地权属归官塘村所有,区基建办将在区征地办和南村镇的配合下,严格按照有关的征地政策,尽快完善滨河路跨涌桥工程的用地手续。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基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